在國軍逐步落實精實專案之後,馬祖四鄉五島普遍面臨主要幹道路肩雜草無人清除的問題,過去駐軍人數多,各營連採責任分區制在路肩除草工作上均能落實,部隊裁兵已是不變的政策,地方政府或是馬管處應逐步推動路肩除草委外制度,以提升風景區的管理成效。
戰地政務期間,地區主要的清潔維護工作均由軍方在執行,以前部隊人數多,在這方面的工作效率十分高,這項人力加重的工作,在戰地政務解除後逐步落到地方政府的肩上,然而,在整體環保人力及經費不足的情況下,除草在各鄉環保清潔工作佔極大份量,清潔隊員除了要負責村落的環保清潔維護外,還要巡迴各主要幹道除草,目前的環保人力配置政策是村莊為主、郊區道路為輔,自然無法達到兼顧的目的。
現階段駐軍仍然對路肩除草工作提供一些協助,只是由早期的全面性改為現在的局部性,以往被軍方視為例行性的工作,現在則改成戰備訓練之餘的勤務支援,可能出現所謂的空窗期。不論是駐軍還是清除隊員,有空才到路肩除草,所以有些路段一年割不到幾次,環境維護的效率就會顯得不足。清潔工作逐步委外是政策趨勢,以馬管處為例,各島的景點清潔工作實施委外已有多年時間,在重視考核的前提下,大多數的景點清潔工作均能落實,在相對經費多於地方政府的情況下,各鄉道路路肩除草工作,應由馬管處逐漸接收並推動委外政策。
勞務委外有助於提升執行效率,政府只負責考評、監督,又能帶動創造民間就業機會,尤其以馬祖全區皆屬風景區管理處所轄範圍來看,村莊以外的區域,交由馬管處來統一執行清潔維護委外是合乎情理的。過去馬管處的經費著重於觀光硬體建設,運用在管理層面的經費比例應逐年提升,駐軍一旦再減少,不可能有多餘的人力投入支援除草,由政府全面接手是遲早的事。馬祖各島的道路就廣義的解釋,都是有景觀道路的身分,道路環境的維護應被視為景點的維護,唯有如此,才能統一又集中的加以管理,也能因此提升整體風景區的環境品質。
隨著地區整體環境的變化,軍民分治早已推動落實,協調軍方擔任除草任務只能解釋為支援協助性質,現階段或許主管單位無足夠經費可以全面接手道路清潔維護,但應嘗試逐步推動,在過程中,可以請軍方以現有的人力規劃,提供常態性的支援,以做為全面委外過渡的適應期。各鄉島可以試著先規劃一、兩條道路,做委外清除雜草的工作,試辦之後就知道成效何在,未來再逐年逐項擴大來辦理,初期應經由各部門如縣府、馬管處、軍方、各鄉公所進行除草責任分區的協調,如此才不會有所遺漏,進而達到短時間立即見效的成果。環境的維護是馬祖觀光發展的門面工作,透過制度化來落實是必要的。
路肩除草逐步朝委外推動
- 200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