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馬輪委外經營管理之效益性

  • 2006-09-17
 在臺馬輪調整福澳開航時間,以因應機場關場輸運機制建置之後,縣府也確立委外新約精神,由代操作改為委外經營管理,這個方向的轉彎,更有助於台馬海運的升級,也是營運十年來最大的突破。
 經營方向的轉彎,在於時間點的成熟、管理線的成熟,以及營運面的成熟,這三大因素配合,不論對海運改善、經營業績及旅遊發展都是加分,同時,對未來新臺馬輪營運提供最佳模式。
 以時間點成熟而言,在經營初期,觀光大門初開,遊客流量不足,航務公司以委外經營管理接受承攬度不高,地方採代操作方式交由台航執行,由政府補貼虧損,以維大眾交通運輸的順暢。
 以管理線成熟來說,客貨輪的營運,包括船務、航程、航安及內、外事務,當由船務公司最為熟悉,並經由十年的運作,公部門在管理流程上也能知悉、掌握,代操作者也更能得心應手。
 以營運面成熟部份,隨著地方遊客流量成長,海運在客源爭取空間加大,承攬船務公司的意願也拉高。
 新約方向的改變,交通部門在評估各方條件之後,認為此時是最佳時間,一則不影響海運順暢,二來更能使品質升級。委外由代操作改為委外經營管理的效益,茲臚述如后:
 減少作業困擾,提高管理效率:代操作方式,船費收入歸公部門收入,從船公司結帳核銷至公部門稽核、監督的作業上,多了層級手續,也增加作業困擾。
 經營方向具彈性,擺脫銷售的僵化:除基本補貼、維修費之外,「票房」收入歸業者所有,在業績壓力下,經營空間拉大,銷售「商品」也多元化;為了收支平衡,必須促銷或船票優惠,以拉取遊團,同時,政府補貼虧損也降低。
 服務品質升級,員工態度改善:委外經營者在公司業績目標的追求下,服務品質會更升級,落實以客為尊的理念;同時,工作人員態度為了公司,也為了自己工作,必須在心情、態度上有所轉換,所以,除了賣船票,還要賣服務,才能吸引客源。
 客源流量成長,帶動遊團人潮:為了達到基本營運平衡,委外經營者必須結合旅行社,促銷優惠配套措施,若賣得愈多,自然客源也多,地方觀光人潮也增加。
 交通部門為了台馬海運,除評估航程規劃之外,這次提出新約將臺馬輪由原「代為操作」改為「委外經營管理」,由承攬業者執行營運之權責與管理,公部門則執行控管及審核,經邀集各方徵詢意見,對這項新約方式改變都持予認同。
 過去民間對臺馬輪服務及停航標準有不同意見,對委外代操作也有異議,認為由地方收回自營,具有主導權。經交通部門評估,以業務委外的趨勢,以及自營所需增加聘用的船員、業務人員,不但人事處理困擾,在退撫、保險更是加倍負擔,的確不可行;同時,委外經營業者有它的便利性、彈性及機動性,而公部門自營,只會增加包袱形成,甚至積重難返,尾大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