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基金三分之二做為民間投融資,經建會說明會列車明天開到馬祖,宣傳歸宣傳。金馬等離島有意願者還是不多,我們不是對這個立意精神不支持或潑冷水,而是中央理想太高,與外島實際狀況有落差。
從去年三月二十八日起,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決議離島建設基金支應方式作改變,每年卅億元經費調整為三分之一補助地方、三分之二做為民間融資、貸款。改變的用意是帶動民間產業發展,並可孳息挹注基金,以生保本之效;其精神固然沒錯,但與實際需求不符及補助銜接上產生困難。
先說與現階段實際需求不符,因金馬在地資源,除了酒最賺錢之外,再來就是旅遊周邊發展;以觀光現況,金馬流量還不算大塊,引進企業投資先決條件,兩岸政策要大開,馬祖機場先做改善,以及金馬遊憩設施,中央要再強化、升級。
還有金馬產業發展,酒已是專賣,其他的產業屬在地型態,小額投資即可,不足以動用大型企業融資。以企業經營策略,評估是他們的第一步,會賺大錢早就不請自來。
再說金馬澎及綠島、蘭嶼地方補助銜接產生困難,以過去一年卅億元分配,最多曾分配十億,最少也有近六億,今年三個縣搶九億,馬祖分配不到一億五千萬,較九十四年度少了五億,金、澎也各短少七億,的確對離島產生重大影響,連金門都哇哇叫。
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政府在民國八十九年起實施「離島建設條例」,自九十年至九十四年度止,已編列新台幣146.03億,每年補助離島地區建設約三十億元,從事基礎建設、產業建設、教育建設、文化建設、交通建設、醫療建設、觀光建設、警政建設、社會福利建設、天然災害防制及濫葬、濫建改善等,等於是外島推動建設的金庫;如今庫門只打開三分之一給地方補助,所有基礎建設受阻,如何為觀光、商機升級,同時,離島生活品質沒改善,又如何引進大型企業投資。
不是說我們對基金運用改變潑冷水,而是理想太高,與外島的狀況不符合,推動起來勢必不順暢,從舉辦宣傳說明會來看,可以預知沒有引起企業的青睞,還是「嫁」不出去。
再者,也不是我們對投、融資不支持,立意、精神不錯,方向也是正確的,至少是多元運用取向,但是時機點也不對,開出的融資金額也太多,其實只要三分之一經費就可,沒有必要一開就是三分之二,等於搶走了地方補助,也失去離島建設基金當初設立的宗旨,我們希望能再做修正。
離島建設基金投融資 企業意願不大
- 200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