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再利用是聚落再出發

  • 2006-10-08
 從聚落保存觀念引進,至成為各社區再造運動,地方在這項改造計畫方興未艾之際,各方必須重新思考修繕補助前後的開發規劃及發展定位,以及過程中掌控、檢視的做法;再者,是各方共同參與、投入、住民配合、共識,才符合保存的涵意與精神。
 分三年半五億的馬祖聚落保存經費得之不易,原本這項計畫在政院送立院審查時,係包裹在台灣博覽會預算下,遭立院刪除,經地方府會及立委連袂拜會立院而起死回生,今年度起第一期補助七千萬元,就計畫延續、補助額度及系統規劃上是重大的突破。
 過去,補助預算受限,加上島嶼分散,申請者眾多,在僧多粥少的狀況下,較難集中一個區塊做整體規劃,同時,為了公平性,也不得不做切割,分配在各聚落。現今,預算額度拉高,並分期進行,較有運用空間。
 為有效規劃及執行,負責執行這項專案的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推動總顧問專案管理團隊(簡稱總顧問團隊),已委託國立台灣大學擔任,並由該校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所長夏鑄九教授擔任計畫主持,率領專案管理與監造兩個工作小組,共同執行本計畫。
 保存在於維護、修繕之管理,尤在修繕審查、監造過程必須落實執行,並交由專業團隊可全程監看,從施作至完成,都有全紀錄,不同於補助之後,在住戶任意施作完成再予照單全收。
 我們強調過程的重要性,也就是守門員的工作,監造的紀錄完整,就是執行的完整,不然,在住戶自行施作之時,破壞周邊原貌或材料、規格的不協調,反而成為聚落的一個缺陷,希望在第一年計畫啟動之時,建立完善的管理及監造機制。
 在開發規劃及發展定位上,兩者宛如車之兩輪,缺一而不可,如各聚落保存區的經營檢討與再發展規劃、環境整體規劃以及產業結合評估等,使得保存計畫的效益能夠彰顯,而不是在修繕之後仍停留在沉寂的夜色裡。
 除執行計畫之外,推動各方共同參與、投入及住民的配合、共識建立,也是重要的一環,避免本位主義,耗損內聚力。
 各方共同參與,從鄉村公所、社區協會、住民要策動共同參與,大家步調一樣,目標一致,才能發揮再造的能量,否則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削弱聚落保存資源的擴張。還有,住民的共識、配合必須再予強化,藉由宣導、教育、溝通及相互激勵,把自己的家園形塑特色招牌,不僅提升生活空間品質,並可活絡發展利基。
 保存再利用是計畫的第一任務,針對村落內具有十棟以上之族群化的傳統建築區塊,進行具特定主題的再利活化發展規劃與營造,未來修繕成果將選擇合適的營運模式,落實後續經營管理,可由委託專業團隊或由馬管處與古厝所有權者、所在村落的社區發展協會建立「合作聯盟」就是成功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