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三通互動架構下,兩岸會談、協商的平台、機制建置,其實不必捨近求遠,移駕第三國或澳門、香港等地,金門、馬祖是最理想的點,甚至設置協商會館,提供一個常態性的溝通談判的空間。
為配合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外島立委在立法院院會中提出臨時提案,建議政府在離島設置乙棟「協商會館」,提供一個常態性的溝通談判管道,以「操之在我」主導兩岸政策。該案業經連署及院會通過,送請行政院研處。這個議案構思有它的必要性,也有需求性。
在今年大陸頻頻主動釋出開放利多政策,其中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一案,台灣擬以「澳門模式」與大陸進行協商。
兩岸會談從新加坡至港、澳,以現今小三通互動頻繁的情況,兩門、兩馬是最理想的見面點,也符合兩岸小三通的精神。
前述以「澳門模式」進行兩岸會談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源自於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澳門凱悅飯店,名義上由兩岸民間業者代表進行包機協商。
兩岸每次為了會談地點,煞費周章,不但拖延了時間,也勞師動眾,金馬民意建議在外島設置一個常態性的「協商會館」,切合現況需求。
以兩岸會談的歷史來說,在金馬常設一個空間是有淵源的,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主談代表陳長文、韓長林曾於一九九○年九月十一日,在金門就有關雙方主管部門執行海上遣返事宜,進行兩日的工作商談,達成了遣返偷渡客及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重大成果,這就是著名的「金門協議」。
在「金門協議」之後,兩岸遣返大陸偷渡客、刑事犯等在馬祖執行,馬港澳口也寫下紀錄;如設置臨時浮動碼頭、兩岸人員在沙灘上搭設帳篷進行會談、協商。
以兩岸小三通的直航平台及互動機制而言,目前兩岸以小三通為試辦,也是直航的常態性交流,在互動上也已建立基本模式。
以「操之在我」部份之看法,在小三通的既有基礎上,兩岸談判在金門、馬祖比較沒有爭議,對兩岸關係的改善也有正面效益。
與其四處找地點和大陸會談,不如在金門、馬祖各設置一棟「協商會館」,提供一個常態性的溝通談判管道,是符合實際的做法。
兩岸會談搬到金馬 不必捨近求遠
- 200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