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門醫院換了署立招牌,並沒有換來品質,引起當地民意反彈之際,水利署計畫將金馬自來水廠併入台省自來水公司,地方政府及自來水廠則持保留態度,認為必須審慎評估;針對此項議題,因外島狀況特殊,的確需要進一步的利弊分析,再做最後明智的抉擇。
照水利署的說法,金馬自來水廠併入台省自來水公司經營源自金門提議的計畫,該署也配合進行經營管理之可行性評估,並作初擬分析,同時徵詢地方意見,做整體可行方案的參考採擇,並非政策成形。
再按台省自來水公司研究計畫小組意見及說法,金馬地屬離島,水源調配、建設開發、人力運用、水價等各方面,並不會因納入台省水公司統一經營而獲得實質改善;復以水公司目前經營離島地區(澎湖、綠島、蘭嶼等)均呈虧損狀況來看,將增加水公司之財務負擔,使公司經營益形困難;然台省水公司屬國營事業,背負政策任務,如政府政策決定合併,期在不損及公司權益下,有條件配合辦理,建議屆時離島地區營運虧損(含澎湖等)均依「離島建設條例」由中央目的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補。就水利署的立場,對金馬外島自來水廠的併入,也是持保守態度。
至於,金門方面因供水來源的水庫多屬平面,優氧化嚴重,同時汙染源嚴重,水質較差,一直是困擾金門地方政府,才提議交由台省自來水公司經營;我們馬祖目前水質狀況沒有太大困擾。
以金馬兩地雖同屬外島,但在情況上還是有差異,金門只有大、小金門二島,馬祖分成五個島,如東、西莒供水不大,若以台省自來水公司國營事業角度考量,就像澎湖小島發生狀況一樣,採委由民間執行,在服務品質及滿足民眾需求上,必然有所降低。
國營事業採盈虧自負,一切以投資成本為考量,像民眾用戶接管不可能為了一、兩戶而進行鋪設;更不可能為了一個小島而付出經費設淨水廠、設站及人手派駐,必定委外執行,減少開銷。
再者,離島水資源開發如興建水庫、集水池等建設,以及每年貼補虧損,均由經建會、水利署公務預算補助,在經費來源上不是問題,就像缺水旱季,中央也得調用預備金,緊急運補,不可能讓外島軍民沒有水喝;所以,在水廠虧損補貼上,中央拿錢也比由省自來水公司來得快速、方便。
這項評估計畫,不是我們排斥,而是需要慎重評估,不能因虧損就把它當成包袱,我們只要中央有補助、補貼政策仍行,就沒有必要做太大的變動;金門的提議,我們可以觀察、評估,不見得馬上跟進,因狀況不一樣。
署立醫院招牌就是如此,前車之鑑不遠,我們還是審慎評估、觀察是現階段較佳策略,不要認為併到中央或國營都是好的。
水廠歸併議題 審慎評估是現階段最佳策略
- 200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