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為一張選票換來一生的陰影

  • 2006-11-30
選舉不論大小,遷址不管遠近,只要涉及所謂「幽靈人口」,光是傳喚奔波就已勞神傷財,更何況刑責之判定;我們再次籲請鄉親不要再為每次選舉遷戶籍而惹上麻煩,也沒有必要再為人民有遷徙自由與選罷法有所爭論,早日去除幽靈人口之汙名。
 自五○二案件以來,雖然「幽靈人口」數明顯下降,但仍有不知法鄉親而涉及案件;從去年三合一縣長、議員、鄉長選舉結束,至今年二合一鄉代、村長選舉落幕已久,還是餘波盪漾,向地檢署提出檢舉。
 以今年二合一選舉,涉及未居住事實參與投票選舉的所謂「幽靈人口」,第一波已有十四人被判定案,落幕的案件,民眾檢舉後,陸續進行二、三波傳訊動作,針對二十人發出刑事傳票並報到應訊,引起坊間注目焦點。
 去年三合一選舉,地檢署明確宣示偵辦幽靈人口的決心,的確有收遏阻之效,不少鄉親返馬則給予候選人精神支持,候選人也不鼓勵支持者投票,明顯降低投票率;今年二合一基層選舉,也有不少鄉親未返回投票,以避免觸及法令。
 民眾不知法,是最無辜的,尤以基層選舉,大家也會誤認為沒事,其實,國家選舉不分大小,只要「遷動」戶籍,就算在同鄉甲村遷到乙村,也是被「列入」幽靈人口;還有,鄉親質疑的是以前都沒事,為何現在有事,檢方所持的說法是以事實認定。
 民主化社會,選舉是必經過程,地方每次選舉總是碰觸幽靈人口問題,鄉親從過去到現在,一直質疑與不服的是人民有遷徙自由,遷徙是有自由,問題是被涉及為了選舉就有問題認定了,所以,大家還是不要為了投一張票,而換來一生的痛楚。
 以被涉及案件事實為例,有的鄉親為此奔波、勞心而中風,有的為此而退休,有的為此而反目成仇,總之,它是非常麻煩的事。就光以傳喚來說,收到傳票就要台馬奔波跑,放下工作,還要花交通、食宿費;尤其是公職在身,若被判定褫奪公權,公務生涯就要宣告中斷,未來復職都是問題,連退休金都受折損。
 再說,長期以來為人民有遷徙自由之爭論,也是無解,除非修改選罷法,否則影響投票結果正確罪,以及沒有居住事實之認定套在涉及人的身上也是沒輒。
 我們最後還是一句話,「不保險」就不要去投票,投一票是一時的,痛苦卻是長久的,選舉人苦,候選人也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