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民情反映管道多元、暢通,村級人口數不多,以及一年一次間距太長、功能性減弱的狀況下,村民大會存廢與否,成為基層民意話題;不過,按規定每年必須召開一次,但可討論協調調整形式,以聯合村民大會或座談會方式是可行的方向,一則徵集基層聲音,二來也可雙向互動、溝通。
民間輿情反映管道暢通,地方小、人口少,加上彼此熱稔,民眾有事都會找村長、鄉長、鄉代、議員,或直接找局室主管甚至縣長,在第一時間都可獲得訊息。
為服務鄉親,民代或行政首長的手機都是公開,而且都是開機狀態,自宅或辦公處所電話,大家也都可查閱,有意見反映或建議、請求事項,均可連繫,如縣長二十四小時開機,經常三更半夜接到緊急電話,不必透過幕僚人員,民代也都是服務不打烊,手機一響,都是自己接聽,所以,反映、連繫的對口暢通。
再者,現今反映通道也是多元,除電話快速連繫之外,民眾建議、反映可透過媒介傳遞,尤以網站是最便捷的平台,同時,有關部門亦會就鄉親質疑、反映、請求事項做回覆。
村級人口數不多,除較大村莊外,有的村落戶數近個位數,民選村長幾乎都在村內活動,有事碰面就予反映,村長會循行政系統,進行協商或跑腿溝通。
人口不多的村莊,出席再不高的情況下,村民大會場景顯得冷清,甚至列席的公部門人員比出席的村民還多,開會往往流於形式。
還有村民大會每年必須召開一次,只是一次的出席率越來越低,它的功能性相對減弱,大家對村民大會的熱度也會降溫,加上一年一次的開會,在時間的相隔上太長,的確很多事等不到一年的大會來討論。
雖然開會流於形式化,但是地方自治法規定,村民大會必須都要召開一次,有它的另一層意義及精神,所以,不可以不開,不過可以改變形式,以地方島嶼分散,村落不多,大的鄉可分東、西兩區或一次聯合大會,或者是各村調整規劃為區塊座談會,以輕鬆茶敘方式聊聊地方公共事務,聽取各階層、行業的心聲,匯集成公眾意見,做好上下橋樑的搭建工作。
其實,以座談會方式最能靠近民意,桌位、坐位擺設以茶敘、閒談形式,大家比較沒有距離,也可暢所欲言,貼近大眾的心聲。
村民大會宜調整形式更靠近民意
- 200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