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催促是推動後盾的思考

  • 2006-12-07
 從村民大會形式化,感受民情反映管道暢通;由反映管道多元,感染民意催促驅使力量,這對地方民主化、便民化、進步化都是加分。
 由於地方環境與台灣不同,民間輿情反映,除了以公部門為直接對口外,從村民、鄉代、鄉長至議員,甚至縣政顧問均是反映窗口,所以,地方公共議題或鄉村事務,地方政府大都能接受。
 就反映管道多元而言,縣、鄉自治化,在鄉級部份,村長、鄉代來自基層,鄉村公共建設或民眾建議、請求,他們都會視為首要工作;在縣級部份,議員分佈四鄉五島,民情狀況及地方建設需求,也會直接傳達到主管部門及主政者。
 有了多元反映管道,主政者或業管部門來自民代、鄉村長或民眾個人建議、意見、聲音,自然感染到民意需求及驅動力量。
 不論是質詢殿堂或是顧問會議,更是主管部門必須面對及列管,在民意驅使下,當然對地方民主深化有直接加力作用。
 民主化社會,意見也多元,只要是公共事務,不涉及個人私利,都對民主運作加分;除非特定為自己及周邊利益,社會大眾也都能接受與認同。
 有了多元反映通道,除對民主深化有功能之外,也提高便民化,公部門的態度及心情也會轉化,感受民意壓力。
 便民,是公務人員基本處理事務態度,除了要有新的觀念,更要有新的作風,凡事不宜抱死法令或僚氣習性,這是民主化社會所淘汰的。
 當然,來自民意期許、壓力,對公務部門推動及執行事務的腳步加快,以及對業務創新、突破有催化的作用。
 有了多元反映渠道,自然也加速地方進步化,民意機關的監督、民意代表催促、社會大眾期待,這些力量,我們從正面思考,應該是執行事務、推動規劃的後盾,它給予方向,也是給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