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開關應建立公信機制

  • 2006-12-12
 今年受到暖冬天氣型態影響,馬祖對外的空中交通經常面臨不正常的情況,最近尤其嚴重,目前民航局在馬祖南北竿機場都設有管制塔台及氣象觀測員,但經常出現民航局派駐的專業機構說機場處於開放狀態,航空公司卻自行研判說雲高不足而逕行宣佈取消班機。航空公司基於所謂飛安考量自設飛航標準雖然於法有據,但不能因此造成所有苦苦等候的乘客無所適從。因此,機場開關與否的認定要儘可能讓航空公司與管制塔台相符。
 近來不少搭機乘客反映指出,民航局塔台顯示的天氣資料,機場處於開放狀態,但航空公司卻說天氣型態不佳無法開航,究竟是民航局派駐的專業氣象觀測員說的對,還是航空公司說了算,感覺是有兩套標準,乘客是無法接受的。馬祖機場易受天候影響其航班正常性是眾所皆知的事實,但民航單位的「專業考量」與航空公司的「經驗法則」常有互相牴觸之處,這是缺乏公信力的作法,對於苦苦等候飛機的乘客而言,是有不被尊重的感受。
 南竿因目前尚屬目視機場,機場開關比較有明確的指標,能見度或雲高只要有其中一項未達開航標準,就是關場,比較容易產生爭議的是北竿機場,根據民航局的飛航管制規定,凡屬儀器降落之機場(不論是精確或非精確),均無所謂的雲高限制,只要能見度符合進場標準,機場就算是開放狀態。目前航空公司的作法是由地面作業人員研判天氣型態是否可讓航機順利降落,研判者雖有所謂的「經驗法則」,但畢竟不是專業人員,尤其是在雲高方面,更何況現在是處於獨家經營的局面,難免給人自由心証的聯想。
 拉高飛航安全標準的作法是值得肯定的,不論是民航局或航空公司都有為飛安把關的責任,我們不反對從嚴看待飛安的管制工作,但不能接受的是有兩套標準,機場的開關與否應以民航局專業的資料為準,民航局的專業若與航空公司認知有所差距,建議要從協調或修改相關法令來著手,要將兩造的認定標準化,對外公佈的訊息是一致的,自然產生公信力,航空公司大可不必背負機場開關與否的無謂責任。若專業判定機場是開放的狀態,航機就應該要起飛,在安全的進場程序下若還是因無法找到跑道而折返,大家都可以接受。馬祖的空中交通先天不足,後天更不能失調,航空公司不僅是要以營利為目的,更要肩負起重要交通工具的社會責任,如果說因為航空公司地面人員錯誤的判斷,使航班產生能飛而沒有飛的情況,損失的不只是航空公司本身,還有廣大搭機乘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