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是延續執行,發展是永續經營,在接續離島綜合發展計畫及第一期離島建設方案之後,政院經建會通過第二期離島發展定位策略,金馬、澎、綠島、蘭嶼等離島希望中央持續落實,而不是劃個大餅掛在牆上,送不到偏遠島上。
這次各離島縣市政府均依行政院核定「促進離島永續發展方針」提出發展方案,在金門方面,便定位為發展「國際觀光休閒島嶼」;在澎湖方面,則定位為「國際島嶼,海上明珠」連江縣為打造「綠色神靈島,藍海長住境」的島嶼家園;另外在綠島發展定位是「永續海洋生態,綠色旅遊產業」島嶼;蘭嶼發展定位為台灣獨一的原住民海洋原鄉;屏東縣琉球鄉發展定位為「海上休習(休閒與學習)島」。
經建會打出定位策略在媒體披露之後,以已自今年起縮水補助經費來看,離島人士期盼這不是口號,或只是美麗的圖騰。
從政院離島設指導委員會決議離島建設基金支應方式作改變,每年卅億經費調整為三分之一補助地方、三分之二做為民間融資、貸款。改變的用意是帶動民間產業發展,並可孳息挹注基金,以生保本之效;其精神固然沒錯,但與實際需求不符及補助銜接上已產生困難。
以過去一年卅億元分配,最多曾分配十億,最少也有近六億,今年三個縣搶九億,馬祖分配不到一億五千萬,較九十四年度少了五億,金、澎也各短少七億,的確對離島產生重大影響,連金門都哇哇叫,不要說馬祖。
自民國九十年起,每年補助離島地區建設約三十億元,從事基礎建設、產業建設、教育建設、文化建設、交通建設、醫療建設、觀光建設、警政建設、社會福利建設、天然災害防制及濫葬、濫建改善等,等於是外島推動建設的金庫;如今庫門只打開三分之一給地方補助,所有基礎建設受阻,如何為觀光商機升級,同時,離島生活品質沒改善,又如何引進大型企業投資。
第二期離島建設方案四年期程是今(九十六)年至民國一百年,今年六個離島分九點五億,顯然是少了些,我們希望經建落實發展定位策略,而不是美麗的口號;同時在經費上應予寬列。
盼中央落實第二期離島建設方案
- 200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