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小三通單向中轉貨品,中央降低門檻,這一步的跨出,為金馬貨物轉運開啟一條生路,我們進一步希望在地出關手續還要再簡化,以拉高轉運效能,不然繁複填表報關徒增困擾。
兩岸小三通第七年開始,人員出入逐步便利及範圍擴大,但貨物轉運仍然綁手綁腳,不僅未帶給金馬發展利益,反而小貨船深受其害,並與小三通揭櫫「化暗為明」的除罪化原意背道而馳。
先以大陸貨物輸入而言,中央在試辦小三通之時,公佈准由大陸進口貨品林林總總有千項之多,但實際有用的寥寥無幾,就像畫一個大餅在牆上,讓金馬人充飢;再者,由大陸進口的貨物不得轉運台灣,所以實質效益也是微不足道。
再看我方貨物輸出部份,兩岸小三通並沒有特別便捷措施,台灣廠商沒必要由金馬轉運,直接透過香港輸入更快,因此,金馬小三通轉運功能有名無實,反而變質成為走私管道,以長遠來說,並不是利基。
在金馬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強烈反映下,中央是開放小三通貨品准由台灣經馬祖、金門中轉大陸規定,必須合格台商、大陸台商會切結,且須自用為限,完全無法符合台商的需求,更與小三通中轉精神不合,且手續繁雜,也不合經營效率,光是手續拖拉,早已失去時間的競爭力。
為便利在大陸的台商需求及減少行政作業成本,並考量大陸方面之管理規定,放寬准許出口貨物離岸價格(FOB)美幣十萬元以下者,得免附切結書,如此一來,當然方便多多。不過,當貨物運至金馬輸入大陸時,在報關程序上要再予簡化,我們建議填表作業儘量簡單,以檢查為重,只要符合規定,力求快速過關,一則時間可以搶快,二來效率拉高,如此,台商轉運的意願較高,金馬轉運的功能也拉大。
小三通台商貨運出關手續要再簡化
- 200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