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塘岐國宅土地問題要從法制面出發

  • 2007-03-17
 塘岐中正路國宅土地問題起源於九十二年無主土地登記,當時因為行政單位作業上的問題,導致明明是政府每年定期在收租金的公有地,成了無權狀的無主地,如今因為地政機關撤回國宅民眾無主土地申請,部份住戶擔心到時落得兩頭空,於是串連向行政機關陳情。住戶為了自身權益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最終的訴求是希望由政府取得土地所有權,然後再依法釋出,這雖然是看起來兩全其美的辦法,但難免一廂情願,政府施政以民意為依歸固然重要,但法治的精神卻不容忽略,因此,無論是做怎樣的處分,必須要有所謂的法源依據。
 北竿塘岐國宅土地權益問題存在已久,之所以產生目前的困擾,是因為中正路國宅土地由於政府沒有在適當時機取得權狀,而依法被公告為無主土地,這其中又因為有部份住戶之土地被少數人提出登記申請,致使這塊住戶原本以為是公有土地的所有權歸屬產生問題。有些住戶擔心到時演變成政府與現住戶都沒有取得權狀的最差狀況;但不可否認,大多數住戶在地政機關公告無主地登記期間,在明知是公有土地的前提下,仍然提出主張土地所有權,有鑽法律漏洞之嫌,但就常理上來判斷亦無可厚非。
 馬祖土地開放重測登記是在戰地政務解除後依據安輔條例而來,多年來土地問題因為登記、公告程序之需要,不論是政府或民眾都是疲於奔命,在中國人有土斯有財,根深蒂固觀念之下,能夠扯到一點關係的就申請指界丈量,又因為年代久遠、地形地貌的改變等,申請人寧願錯劃一片不願錯失一塊,因此土地重疊糾紛案件多如牛毛,而通常重疊糾紛因民眾為避免走入司法程序,很容易在調解後排除。但塘岐土地問題,官民之間多次協調要尋求共識,政府的立場必須要堅持主張所有權,否則,在以後處理類似問題時恐怕是後患後窮,民眾既然認定政府有疏失而找來四鄰證明申請無主土地登記,也必須甘冒風險,這一點是現住戶大多有的共識。因此,現在民意的訴求可以說是退而求其次,轉而希望政府儘速取得權狀,再透過專案處理由政府以合理的價格釋出給現住戶。
 公有土地經由專案釋出給民眾,在馬祖地區算是史無前例,所以不論是政府或是民意機關要更謹慎為之,因為馬祖不是只有塘岐有這種情況,一旦開了先例,先行後效,是否會造成政府日後施政上更大的困擾,須進一步評估。塘岐國宅因為住戶無法取得合法的權狀,導致許多商業行為的合法性出現問題,這對地方整體發展是有不利影響的,能夠在法制的前提下,讓住戶取得合法又永久的土地使用權是最好的結局,但從法律的層面來看,事情恐怕沒那麼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