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通過「連江縣鼓勵自動遷移墳墓撿骨進塔試辦補助實施要點」,凡墳墓經撿骨後安置於納骨堂(塔)者,以該座墳墓內骨骸數為單位,每名(具)補助新台幣一萬元,這是地方為顧及整體景觀首次開始以更積極的施政立法程序來達到落實改良殯葬制度的目的,對馬祖土地永續發展利用起了重要帶頭作用,同時也是意義深遠的新作為,我們期盼這項政策能喚起縣民對地方土地真正的關懷,配合實施。
地方政府最近幾年來陸續在各島推動各項殯葬設施,包括公墓、納骨堂、殯儀館等,而民眾的傳統殯葬習俗也在慢慢的改變之中,而地區墳墓廣布影響觀瞻的問題十分嚴重,對於一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而言,墳墓的影響非常大,特別是在整體山林景觀方面。
過去十年間,全縣四鄉五島濫墾、濫葬的情況普遍存在,政府也曾引用相關法令處罰和取締,可是受限於各種因素,效果十分有限。以鼓勵代替處罰是處理這類事件的另一種可行方向,但我們還要在觀念上做突破,中國人對風水之說深信不疑,如何說服民眾接受,其實是有辦法的;以北竿鄉納骨堂為例,完成初期的接受度不高,但經由宣導,許多旅台民眾開始接受這個比較新的觀念,把親人的骨灰或骨骸放在有專人管理的納骨堂,可免除年年掃墓時因野草過長而找不到祖墳的困擾,這不僅是一種觀念上的突破,落實在具體作為上的意義更加深遠。
馬祖幅員如此有限,如果濫葬問題不能有效改善和杜絕,讓各地繼續出現零星墓園,不難想像未來「活人與死人」爭地的場景,馬祖還有什麼發展可言。因此,政府把這個問題當作重要施政來處理,縣民也要瞭解濫葬的後果,共同保有地區好山好水,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過去因為未設公墓或設施不足,鄉親為濫葬找出理由,可是往後各島已經設置公墓,而且相關設備逐漸改善,如果再有濫葬問題出現,不是政府執法不力,就是民眾不守法。為此,政府應該先致力於治標工作,亦即宣導和執法並重,這一次在針對現存的墓地進行撿骨進塔的補助政策,可以說是賞罰並進,更重要的是如何的讓民眾接受,雖然補助一萬元的金額對大多數的鄉親而言是不多,但其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是政府突破性的施政作為。
目前地區四鄉五島之中以北竿鄉的公墓設施最好,可以說是示範公墓,民眾對公墓的接受度也有大幅提升,政府既然已有這些相關設施,今後一定要落實管理及管制工作,因為這些工作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馬祖的好山好水是永續生存發展的最大利基,我們不能因為鄉愿或其它因素讓美麗的山林坡地變色。
改良殯葬制度為馬祖整體景觀加分
- 2007-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