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改善規劃案完成評選

  • 2007-07-18
 經過七次專家委員會審查,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評估已完成評選,預計明年四月底前完成全案規劃及定案,送請交通部核定,作為爭取改善經費之方案。地方二座機場改善評估,先以最有利、最務實的方案為首選,再集中共識,爭取最大的預算,做最有效的改善。
 在時間點成形以及與中央建立共識下,民國九十四年底,民航局撥助一千二百萬作為南、北竿機場改善評估經費,地方政府即積極行動,召開功能改善評估委員會,以抓時效,並尋找最佳的規劃。
 機場改善規劃,非一般工程,它牽涉高度專業性,地方政府為求周延,由學者、專家經過一年多在民航局召開七次審查會,才完成評選,足見它的困難度。
 外界有誤導說,改善規劃案有所拖延,這是不實的說法,地方交通局針對此事也做了整個行事曆的公佈,逐項說明推動、執行的過程,讓社會大眾有所瞭解。
 再者,機場改善規劃案也不同一般採購,因它範圍廣泛,並求其慎重,同時,有它的一定招標程序、限制,交通部門為此也煞費心思。
 還有,坊間誤認為,民航局這一千二百萬元評估經費撥下,就是改善工程的開始,所有責任由地方政府承受。這種說法,對地方政府免費不公平的。
 事實上,這一千二百萬元評估改善經費,不等於是萬靈丹,它是評估改善的開始而已,經由地方府、會及民代強烈反映及表達,中央交通部門有所體會馬祖機場迫切改善的開端。
 前述尋求改善之外,此時最重要的是尋找務實的共識,這種共識必須建立,再進而深化。所謂務實的共識是說,我們必須牽就現有兩座機場的地形,而不是天馬行空,一些自以為專業的誤導。
 以評估而言,由於機場評估非常專業,我們先交給專業作評估,再集中共識,爭取最大的預算,做最有利、有效改善。
 尋找有利的規劃方案,這也是機場改善的定調,大家不要再有質疑是南或是北,南、北都要改善,只是在改善之中再找一個做進一步擴充。機場朝有利、有效方案規劃,是說在南、北兩座機場各尋有利、有效的改善,地方政府及規劃執行小組也是以此為基調,沒有所謂預設立場,一定要做那一個機場;況且,現在只是在評選委外規劃,外界傳出一些質疑,其實,沒有這個必要;大家關心機場改善是好事,但是不宜也沒必要去突顯是南是北,我們只要有一座好機場,不管在南、在北,只要在馬祖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