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傳在地方禮俗,還是可以改變或革除的,除民間觀念要予轉變之外,政府也要宣傳及規劃配合,把民間喪俗予以簡化。
歲時禮俗也好,生命禮俗也罷,諸種或簡或繁的禮儀,或多或少流於迷信,或是意義之象徵。當然,具有傳承或追遠之意涵可以保留延續,但是過於繁雜,而勞命傷財者則予革除。
死亡,當是人最悲痛的事,家屬祭拜追思是不可免,但是地方喪葬禮俗最為折騰,而且也奢侈,過去馬祖沒有殯儀館,喪事多由鄰里街坊協助,由死亡之日至出殯安葬,有的長達兩個月左右。在一切行禮如儀,金錢花費倒無所謂,而在籌備、佈置上煞費心力。由於此間欠缺葬儀社之行業,必須仰賴親友、同學協助張羅,一場喪事從頭到尾耗費百萬元之外,籌備過程的奔波、請託、採購、佈置,折騰往生者家屬精疲力盡。
隨著觀念逐漸轉換,民間喪家將「食硬飯」的習俗,採用以餐盒取代,今年就能為大家所接受,而且還認為簡便、不困擾。事實也是如此,在喪禮之後,再赴席宴,場景、心情極不協調。
再者,殯儀館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才啟用,比台灣延遲三十年以上;雖然,目前接受度還是偏低,但並不代表未來需求不高,相信將來是民間治喪第一選擇。
對殯儀館接受度不高,一是觀念問題,不過,主要還是傳統朿縛,認為長者壽終應停柩祖厝;二是葬儀服務配合尚不足。
在台灣葬儀配合服務齊備,從頭到尾由葬儀人員安排處理,家屬不必為佈置、儀式等大小瑣事而煩惱。
先不論目前接受度或使用率,我們可以從殯儀館配套服務措施建立著手,推動館務管理,規劃葬儀社駐點服務。
至於,葬儀社駐點服務,若由一鄉來做,承攬商意願不高,建議由四鄉五島聯合合約方式簽訂,由葬儀社在需要時派員進駐,提供必要性服務,包括司儀、佈置及禮儀人員。現今,館內硬體設施俱備,欠缺的是軟體服務、管理的配合,我們希望各鄉代會督促公所四鄉連結做整體上的規劃,以發揮實質功能,並解決實際需求。
大環境在變,思維也會轉彎,地方納骨塔使用也漸漸被接納;同時,鄉也在推動火葬場,這都是未來趨勢需求;今日不可施,不代表明日不可行,很多事務皆如此,繁文縟節的習俗也會在時代洪流中沖淡。
盼各鄉共同推動葬儀配套服務
- 200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