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眾生計擺第一,地方除訴求擴大小三通人員中遊對象之外,放寬貨物中轉項目及出關手續簡便,才是安定人口、商機活絡的重點;在中央鬆綁小三通政策之際,北竿小型貨船中轉輸運,中央也同意北竿檢查、南竿出關的作業機制,我們並期待未來在合法程序上給予民眾更大的方便、快速。
以小三通貨物出口,以前規定死板板,經地方政府、議會及中央民代迭次反映,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美幣十萬元以下者,不再限制必須係福建台商,且出口貨物亦不限於是否為台商自用,對於小三通貨運政策放寬宣示是有指標作用。但是在現況作業上,台灣貨船運進物品卸下再裝上北竿小貨船,還要再開至南竿卸下,給予檢查及申請程序,在時效及費用上是不符合便利性及效益性,地方再反映相關部門研商便民作法。
事實上,很多規定是不合時宜、現況,有的是抱著法令、辦法不做彈性運用,不但與實際需求相違背,也與民意有極大落差。
從小額貿易至小三通,兩馬及台馬之間的貨物出入、轉運、攜帶等,在中央意識型態牽絆及政策不明確之下,一則未帶給外島經濟利基,二來造成生計民怨,三是也帶給執法者困擾。在法令重重捆綁及執行處處圍困下,小三通以來,民怨的聲音積累、宣洩,地方行政首長及民意代表站在維護鄉親權益、生計上,不免備受責難,且首當其衝,他們也不得不為民眾發聲。
從出境檢查、登船檢查、登岸檢查,凡事都要受檢,甚至撈捕魚獲及南、北竿運送肉品也要報備,甚至有出海一次檢查多次的反彈聲音,民眾的苦楚,在議會定期會上,議員傳達底層的心聲,地方政府也不斷向相關反映,中央民代也不斷爭取、要求。
以貨物轉運而言,台灣貨船到北竿卸下,分裝上小貨船,再開到南竿再卸下檢查、清點,平情而論,不但不符合效益做法,也是不便民的措施。
檢查這個程序,是執法者必要的動作,但是在執法過程中,要考量民眾的方便,避免繁複及擾民,這也才是為民做事的精神,有違反者當予限制,合於規定者給予快速出關,相信民眾絕對接受。
貨到北竿,直接在北竿檢查完成,再開到南竿辦理出關,民眾也是可以接受,若再卸下、再檢查,不要說民眾不接受,連執行的海關基層人員也會覺得不便民。
如今,中央已同意北竿檢查、南竿出關,我們更期待這個作業出來後,駐馬相關部門能給予更多快速、簡便手續。
小三通漁貨船中轉 檢查、出關手續要更便民
- 200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