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新政府恢復離島建設基金支應方式

  • 2008-06-15
 在新政府上台後,因應擴大內需推出縣市建設經費分配,中央以人口比例估算,馬祖僅三千萬元,引起強烈反彈,我們支持地方府會所提訴求,希望中央回歸離島建設修例的制度面,每年常態性由基金支應金馬建設及需求,並恢復基金成立之初的補助方式,以符合金馬民眾期待與地方發展。
 金馬在過去戰地政務時期,因軍事上需要,偏重工事建設,輕忽民生基礎建設,而中央在金馬體制變革後,設置離島建設基金,多少有彌補長期缺角的用意。民國八十九年間政院成立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並編列基金,原先是分成十年,並於九十一年起政院編列每年卅億元資金,除支應金、馬建設及需求之外,資金也可孳息循環運用。成立初期,原本只有金、馬、澎三個縣市,在第一年馬祖支應十億八千萬元,做為地方重大建設撥助之用,之後因小琉球、綠島、蘭嶼也納入共同使用,撥助資金雖已相對減少到五、六億多,對地方重大建設推動具有實質效益,也是地方建設的最大挹注。
 至民國九十五年,民進黨政府改變補助方式,將原先每年卅億,以二十億作為融資、貸款方式給民間及地方投資發展地方產業,另外三分之一的十億則分配補助離島,再不足則由中央部會公務預算編列。問題是補助離島建設脫節,造成影響金馬推動地方建設延續來說,執行部門經建會缺乏橫向連繫,以及各部會各自為政的情況下,形成了銜接上的困難,受損的是金馬地方政府。
 再者,改採具收益性的融資、貸款民間投資孳息,這種方向的考慮沒有錯,問題是與金馬實際狀況脫鉤,以目前的環境,民間企業投資金馬可能性低,再者,貸款融資風險過大,到最後是中央血本無歸。
 以經驗法則來看,過去太多的中央貸款,最終是積重難返,所以融資、貸款而發展民間論點,令人質疑它的效果。同時,這三年來,經建會融資、貸款給民間到金馬投資,在馬祖是掛零,沒有廠商、企業有意願。
 按過去經建會說法,由於各離島過去大幅興建碼頭、道路等硬體,與補助建設精神有所出入,因此,才改變補助方式,問題是過去欠缺基礎建設,現今有它的實際需求。再說沒有民生基本建設,何來發展可言。
 我們期待新政府上台,找回離島建設基金設置的精神,且以離島發展建設為重,解決金馬財源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