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也擬消費券促銷活動

  • 2009-01-20
 消費券的商機,台灣各地方無不挖空心思搶奪這塊大餅;雖然馬祖適合使用的範圍不大,但是我們還是可以配合推動促銷,如馬酒優惠促銷、旅遊套餐的搭配,多多少少帶來在地商業收入。
 消費券使用可以到今年九月卅日,等於說還有八個月的期限,除春節年貨使用率為一個高峰外,年後又會恢復正常,所以我們仍有很充裕時間做促銷及推出配套。
 以比例來說,消費券使用不可能集中在一個時段,地方可以利用四、五月旅遊較好季節,推出搭配消費券的優惠促銷活動,當然需要民間企業的配合。
 我們可以利用旅遊加馬酒的促銷,在旅遊旺季打出,讓遊客到馬祖有附加價值,除了在此時旅遊可以省錢外,又可以獲得馬酒帶回家。
 由於交通空運票價,可能一趟往返機票就接近抵去消費券的金額,但是在食、宿及車輛部份,如果各方業者再吸收一點,觀光部門再配合優惠促銷,多少可以吸引一些旅遊團。
 再者,以消費券抵去三千六百元以上的價格,在團費的感覺上就少了許多,搭配其他附加價值,讓遊客有物超所值,就會有它的吸引力。
 我們希望觀光部門在年前先做討論,春節後再抓緊時間,三月打出宣傳,在時間上的配合,不是太大問題。我們認為,還是要有一些促銷動作,也對地方旅遊能見度再提升。
 同時,我們也希望鄉親能夠在地消費,給地方商機加值,以一般人的想法,先留著等待到台灣消費;其實,拿到台灣消費,固然在使用上有加值之效,但可能付出更多。大家若是為了消費券跑一趟台灣,機票加車資,大概就抵銷了消費券的數額。
 到那裡消費是個人權利,我們除建議相關配合推出促銷活動外,也希望大家留在在地消費,為自己生活的地方增加商機,業者多一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