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失業率,政府展開一系列僱用臨時人員的計畫,使失業的民眾能獲得六個月為期的工作,但也隨之衍生了公部門勞逸均衡、職務分配等問題,不過很多爭議除了從實際面解決,更應建立合作、團結等觀念。
依照公務員法,行政機關政務人員、事務人員及約聘雇、技工、工友、臨時人員,均有特定的職分及待遇,其進入公部門服務所適用的法規也不一致,因此,按規定,這些人似乎工作不同、責任不同,權力大小及福利、薪水也都有不同。
但實務上,除了法定待遇,其他在公部門不見得能劃分得那麼清楚。當一個局編制只有七人,課長也可能修玻璃、工友也可能實際接觸到非機密性的公文撰寫,約聘雇人員也可能行使傳統上正式公務人員才行的權力。
如果硬是計較誰的薪水多、誰的待遇好、權力大、工作輕鬆,恐怕永遠都吵不完,許多成功的資深公務人員都建議,應該和衷共濟,完成整體的使命。我們則認為,規定當然要符合實務的需求,不過在修改規定之前,人人都要面對實際上的問題。
其中一項是職務分配。實務上,公部門會依員工的能力、經驗與性格安排適當的工作,當然會考量公務員法規,不過很多時候更考量業務需要。此時,員工的待遇並不隨之改變,新進人員可能在學習階段,要碰的業務比較多,難免會引起雜音。
我們認為,這些意見都是正常的;公部門不僅是服務的機構,也是分工、合作的團隊;資深人員站在一定高度指導新進人員,新進在練習的同時,也可適時請求資深給予更清楚的指導或協助;資深則以同理心給予關懷,協助整體任務的達成;此時不僅任務達成,新進、資深的關係也更融洽。
另外在待遇方面,受限於法令,實際負有重任的員工不一定能獲取高薪,但是為了爭取個人權益、團隊的氣氛,整體的任務可能就受影響了,我們認為,必須順暢溝通管道,由主管人員做表率,以合作的角度看問題,適時給予員工任務上的協助;形成上級與下級的團結;縱向的團結做到了,再求橫向的團結,由主管或相關人員鼓勵溝通,鼓勵同事之間以合作的角度看問題,多一點體諒,少一點責難。
經典有云: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為了讓公部門成為情感(義)融洽的工作環境,員工彼此放下一點自我,追求整體目標,是最實際的選擇。整體是指和諧的團隊,沒有強烈的你我之分,為了彼此的任務、整體的進度而努力。值此大量人力進入公部門的一刻,重申合作的重要。
放下自我,團結合作
- 200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