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地於民的精神要落實

  • 2009-04-07
 為有效解決土地問題,連江縣政府委託律師團到四鄉五島及台灣等地召開專案公聽會,希望經由這樣的會議讓民眾具體陳述所面臨的土地問題,進而循法律途徑為馬祖土地問題,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地方政府及各界對於「還地於民」的政策要有共識與決心。有土斯有財是中國人向來重視的觀念,對於祖產的認知更是如此,不論是地方政府、國有財產局或是軍方都能站在民眾權益的立場出發,才能真正落實還地於民的政策。
 馬祖的土地問題形成如此多的糾紛是源於戰地政務實施的歷史背景,後來政府為了落實地方自治,在戰地政務解除時的過渡時期制定了安輔條例,在條例中重新讓民眾有機會申請土地,這是因應地方特性所制定的法律,其中土地指界所檢附的證明,採比較寬鬆的方式,只要三個以上鄰居證明即可,這項措施的立意良好,但卻被有心人士加以利用,糾紛調處案多來自於此。最近幾年馬祖地區各鄉島土地陸續完成總登記及重測指界,在權狀發出之後又出現後續的問題,像是指界錯誤、重複登記等,地政工作最困難的地方也在此。
 而另一個大問題是很多旅台鄉親因相關資訊不足,導致錯過了土地總登記的時間,有些則是因為祖先留下的土地因傳承交接的疏忽,或是久未使用土地而形成無使用事實,在法律上無法認定等。我們認為只要是有土地所有權的事實,政府應當提供民眾救濟的管道,不論是從修法出發或是從寬認定,要設法還原事實的真相,這才是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作法。
 人民依法申請土地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但不能因此有跨大的行為,我們不否認現行土地總登記相關法律有漏洞可鑽,但整個過程不能排除法、理、情的原則。平心而論,地區的土地總登記在某方面的確是宣導不足,有一些旅台鄉親相關的資訊不足,造成錯失登記時效,政府部門可以思考在這方面予以補救,甚至再訂特別法都有其必要性。土地是人民的財產,過去因實施戰地政務有某種歷史的無奈存在,如今法律要思考重新給人民機會,「地歸原主」是人民最基本的訴求,至於長期由政府或軍方使用的土地若無法歸還,也有相對的補償機制能夠讓地主的權益不至於受損。
 政府處理土地問題所持的基本態度就是所謂還地於民的具體作法,除了要適度的給民眾方便外,更強調法的精神,對於有亂登記情事者,給予應有的處罰是有必要的,因為這項政策攸關民眾的權益,政府的作為要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未來在認定上除了依法行事立場外,調處機構的公信力更要加以突顯,也是公權力伸張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