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兩岸交流頻繁,部分民眾前往大陸時常購買藥品或健康食品使用,有些甚至介紹他人使用,惟背後的安全問題值得關切;縣衛生局曾多次宣導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或使用,以維護自身健康。
大陸藥品或食品違法添加西藥成分近來時有所聞,衛生署陸續通報多起民眾服用不法藥物後,產生不良反應而送醫。依我國藥事法第二十條規定,藥物含有效成分與核准不符者為「偽藥」,服用後非但不能治病,還可能「致病」,長期服用更可能導致洗腎、尿毒症等嚴重疾病;況且大陸藥政管理還在逐步落實,吃出問題一時難以求償。因此,民眾前往大陸千萬不可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使用,以免傷財又傷身。
面對來路不明的藥品,我們須謹守五大原則:不聽、不買、不吃、不信、不推薦,所有的藥品須對症下藥、適量使用才能治病,否則可能產生嚴重的後遺症。身體不適時或有醫療需求,建議先行就醫,經醫師診斷後開處方,再將處方箋由藥師調劑,切勿自行購買藥品服用,更不應購買來源不明的藥品服用。此觀念雖然專業,卻與長久以來的地區觀念不符。
地區民眾聽信來源不明藥品甚至使用,常基於親友推薦,地區風俗,人情為重,長輩命不可違;但是吃出問題來,痛苦的還是自己;還是婉拒比較好,衛生局與縣醫專業醫護人員均認為此舉較為安全。
面對來路不明藥物我們應謹守五大原則:不聽、不買、不吃、不信、不推薦。醫師指出,所有的藥品必須對症及適量使用才能夠治病,否則極可能產生嚴重的不良反應。當身體不適或有醫療需求時應先行就醫,經診斷後開給處方,再將處方箋交由藥師調劑,切勿自行購買藥品服用,更不要購買來源不明的藥品服用,以免產生無可避免的後遺症。「有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雖然是老話,但卻是值得檢驗的真理。
來路不明藥物不買、不用
- 200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