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調整取一個最有利的架構

  • 2009-04-11
 配合地方自治法,全國縣市一級單位局室的組織編制要作修正,馬祖因原本正式總員額少,在分配上就很困難,再按中央要求的升為處級一定員額更形棘手;為填補基本配額,將縣公營事業機關的正式員額納入統籌,也是不得已作法,不過,維持它的現行基本架構,亦有其必要。
 一個幕僚單位處局的增減,只要在十五個範圍內皆可,今年成立這個局,明年也可報請成立其他局,可按地方實際需求、資源特色而設。
 地方出現問題是成立十五個處局,小局基本要正式編制員額十人,大處局要二十人,可設副主管;目前去抽公營事業機關正式員額也納入准予同意的話,全縣有二百六十三人,可資調配。
 地方編制二級機關成立不易,你今天叫它熄燈,明天再也點不亮,而且永遠消失。我們不說它存在價值,光是牽動二個字,影響很大。
 地方公營事業機關,酒廠公司化是一定要走的好路,車船處已定位公務行政機關,只剩水廠、報社,若以純公營事業機關,全部正式員額調離,不要說運作,單是執行就是問題;再者,全部技工的權益是不會受損,而是純公營事業的穩定性,可夠他們終生退休前的隱憂。
 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為此也在向中央力爭,把規定放寬,馬祖與台灣不同,跟金門也不一樣,金門員額有四百多人;縣長陳雪生亦一再強調,以變動幅度最小,現有架構存在,尊重且不影響每一位員工權益做最好的調整。
 我們知道,這個調整工作很難做,要考慮很多,也要考慮臨時雇員,每一個臨時雇員都是馬祖一個家庭,尤其是不景氣年代,馬祖還保有人氣,公教人員是重鎮,金馬也是如此。
 地方政府承辦人員更是辛苦,承受壓力很大,為員額數字在算,希望做最佳佈局。我們認為,可以將二級機關正式編制未補缺員額抽去補局處,而現有的正常運作保留如五人或七人,定位為一般行政機關,對總員額不致造成太大影響,也維持一個機關實質存在,而以純公營事業機關設立,花同樣的用人費,而水廠的每年中央補助也是問題。再者,多一個機關,給下一代也多個就業機會,也多一些資源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