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修編 安定基本架構

  • 2009-04-15
 配合地自法修正,全國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局處組織修編,精神在於提高縣市地位,局處位階升級,馬祖因原編制總員額太小,這套西裝套在小孩身上很難撐起,使得地方原事業機構性質的機關除抽出員額納入統籌運用外,也面臨組織型態調整之考慮方向;我們認為,抽正式員額給一級單位調整運用可行,唯維護其機關基本架構也有其必要。
 思考、規劃非單一或單向,拋開專業及各本位主義,看問題應從多面向或不同角度、高度,我們尊重專業之思考、策略,以及主管部門連月來為此員額數併盤費盡腦汁的辛勞;同時,底層的內心感受、聲音,以及變動後所帶來的影響,有的是非事先可以預測。
 地方事業機關與縣府同屬戰地政務時期機關,體制變革,實施地方自治,改隸縣政府為二級機關,機關型態、人員任用與行政機關相同。隨著時空環境變遷,在事業機關中,酒廠因具金雞母之功能,走向公司化,在生產、行銷上更具競爭力,不必受公部門太多綁手綁腳之規定,是非常有道理。再者,未來再釋股給馬祖民眾都是一個大方向。
 至於事業機關車船處先定位為行政機關,其他則規劃純公營事業機關,正式職員全部抽離,而留下的技工擔心不是等級、薪級或職稱升級,而是純公營事業機構之未來穩定性。
 純公營事業機構與現行事業機構大不相同,主管部門對現有人員之權益及保障做最大的維護,問題是改制純公營事業機構之未來延續與否外,員工的安定性之疑慮也必然永遠存在心中。
 一個人工作也好,生活也好,名利並不是唯一的選項,而是安定、幸福是最大滿足。做事苦一點也沒關係,犧牲一些也無妨,最苦的是擔心、受怕。在這變動的年代,穩定是調整再出發的第一步,我們期待在總量管制中,做最適當的佈局,做最恰當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