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新聞需要相互主動配合

  • 2009-07-14
 事件也好,活動也好,不論機關、學校或民間社團,我們都歡迎各方提供稿件及圖片,或是就掌管業務做專文宣導,視版面做刊載,一則可達宣傳之效,二來也可深入說明。
 因歷史背景及環境關係,以及傳統保守性格,地方機關對本身活動或是工作成效,比較不習慣做對外宣傳、推銷。
 以活動新聞宣傳而言,近年各部門在活動宣導上,如海報傳單、請柬,以及網路動態訊息都做得很好,但對新聞發佈及參考消息提供的區塊,還是不足,或許,有的認為是本社有採訪人員,屬記者採訪報導,其實,不全然是如此,應該是雙方互相保持主動的心情,將活動或事件做周延、完整之紀錄。
 新聞或活動訊息來源,除記者本身採訪、探詢之外,有的是外界提供,而各部門的活動、事件應予知會,或是搭配相關訊息、動態之提供。採訪記者不是萬能,他也不可能所有活動、事件都知道;當然,主動性採訪是有必要,也是份內工作,不過,更需要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適當的配合及協助提供。
 現在活動不再只侷限於馬祖在地,尤以馬祖要走出去的佈局下,很多活動宣導都在台灣舉行,在記者人力配置受限下,不可能所有大小活動,記者都隨行或是到現場,因此,需要主辦單位的協助提供;尤其現今網路傳遞便捷,一台筆電可以將圖片、現場狀況傳給記者。
 目前,我們做法希望相關部門提早告知日程,我們可以在事前規劃配合,由專任記者做為對口,在活動結束後,只要是在晚間將相關動態傳送,我們即可配合。在文字撰寫部份,只要敘述重點或是過程,再搭配電話瞭解,大致可以將活動輪廓做個描述。
 活動事件之消息提供,是雙向的,我們不要說比照台灣各機關定期供稿給媒體,只要在活動需要我們配合時,請予事先告知,如在台或異地舉辦時,在相關動態、訊息及圖片傳遞上先做連繫,以利流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