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城鄉風貌在近幾年有很大的變化,在閩東風情的大旗幟下,不論是政府還是民間都以追求閩東風貌為目標,但在建設的過程中,設計與建造似乎矯枉過正,到最後出現的情況是不倫不類。重視在地風貌是件好事,但也要因地制宜,地區建管工作長期未能落實,政府在民間的管制或許力有未逮,至少應在公共工程方面能做好管控。
我們知道,馬祖的聚落型態十分特殊,尤其在經過戰地政務解除以來的十多年時間的建設與進步之後,傳統的聚落有了很大的改變,以南竿的復興村為例,建築之雜亂,已讓所謂傳統風貌盡失,地區諸如此類的聚落還有很多,政府推動的聚落保存只能侷限於少數村莊,因此推動城鄉新風貌是政府積極要達成的目標。在推動的過程中,所謂的聚落保存專區比較沒有爭議,反而其它村落建築的村容屬性多元,又因為鐵皮屋的引進,讓馬祖很多村莊幾乎到了景觀失控的局面。
城鄉風貌的塑造大致可分為建築與村容兩大項目,在建築方面,除了聚落保存專區有建築型式的限制外,其它只能依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建管法令相關規定辦理;特別是建物外觀多半無法可管,此時民間的建築因經費等因素,建物型式反而不會有太多變化,而公共建設因為業主要求在設計時融入閩東意象,封火山牆、石頭紅瓦被多元的運用在各種建築之上,適當的運用可以有點綴及突顯意象功能,在不考慮周邊地景、地貌的前提下,過於強調閩東風貌可能風險更大,處理不當的結果是會造成凌亂感。
在村容改善方面,這幾年我們看到很多村莊聚落在改善巷道及階梯時,大量的運用石材,做了又打,打了又做,過於強調閩東味而忽略設施原來功能面的存在價值,這就是矯枉過正的後果。巷道階梯應以功能面為主,若重建的過程中需要大規模破壞地貌,那寧可維持原狀。在馬祖發展聚落保存的過程中,相關經驗的累積已經有具體成果展現,過程中所謂的專家將自己的觀點試圖印證在實務經驗之上;但平心而論,到目前為止,建築界對如何營造所謂閩東風貌仍有雜音,建築師認為的美感不見得會得到業主的認同,是以馬祖的城鄉新風貌營造除了政策性的因素外,最重要的還是從慎選顧問公司著手。
傳統砌石在閩東風貌中佔有很高比例,樹立標準作業程序將有助於地區類似工法基調統一,達到傳統風貌復原及一致性的最終目標,最重要的仍是觀念的正確與否。不論是政府還是民間、公設還是民宅,應力求與原味差別不大的樸實風,設計圖要與地景搭配,不能閉門造車,套圖省事。
城鄉風貌不宜矯枉過正
- 201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