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地區傳出多起因為前往廢棄據點附近垂釣遭軍方制止事件,連江縣漁業產業發展協會及南竿津沙村長釣友,日前也分別前往馬防部及鄉公所提出陳情,顯示這類事件已非個別鄉島或區域的單一事件。馬祖自解除戰地政務回歸自治後,各項政策均朝開放角度規劃,而軍方基於守土之責而劃定軍事管制區是無可厚非,但時代與局勢在變,軍事管制區的範圍也應從更務實面來重新檢討,馬祖各島均面臨同樣的問題,國防部與內政部應從制度面著手,儘速針對軍事管制區範圍進行現勘與檢討。
馬祖現行的軍事管制區範圍係依國家安全法第五條第一項:「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此乃因應戰地政務解除後做的一次檢討,其目的也是基於兼顧國家安全與地方發展的需求,逐步縮小管制範圍;然而近年來,因為漁民釣友前往高登或四鄉本島臨岸附近據點從事釣魚活動,經常與軍方管制人員起不愉快,甚有因此提起訴訟的事件發生。現在已經不是非常時期了,只是單純的釣魚活動就將之擴大犯罪化,當事人無法接受,反而是大陸漁民越界上岸的情況是愈來愈多,卻不見有有效做法,也使這個問題從法律觀點又增加了社會觀感的複雜性。
從情理法不同層面來看軍事管制區限制漁民採蚵釣魚都有檢討的空間,從法律面來說,現階段軍方的作為是基於職責所在,但廢棄軍事據點就字面上的解釋是無實際與急迫使用之據點,自然不符合所謂的要塞堡壘管制範圍,既然認為沒必要守,又何必來管,所以根本的解決之道是從法律面著手,重新劃定管制區,將來執法有據,又能滿足地方的需求。再從情理角度看,馬祖軍民共同走過烽火五十年,「同島一命、軍民一家」是每個外島軍民都能倒背如流的精神標語,真正入侵國土的越界漁船漁民我們反而束手無策,持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國民卻得處處受限,這種以法律壓制社會觀感的事件,相信不是中央政府的施政理念。
隨著兩岸局勢轉變以及地方觀光發展的需求,早期對外島進行所謂的各項管制,都應做更務實的調整與檢討,現行國安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對馬祖的海空域有許多禁限的管制,這其中有不合時宜之處,正是需要做檢討的時候。因地制宜是未來重新檢討管制區時重要的思考方向。
馬祖軍事管制區範圍應重新檢討
- 201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