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共同管道建設

  • 2011-02-12
 馬祖地區近年大力推動寬頻管路建設,許多道路面臨開挖的命運,早年建設缺乏整體管路下地概念,導致部份路段重複開挖,因此產生民怨,直到最近才發現共同管溝的重要性。未來地區基層建設仍然持續進行,我們期盼特別在共同管道部份有更積極前瞻性的作為與規劃,共同管道建設要一次到位,同時也符合政府整體建設理念。
 為強化道路平整性,統合公共設施管線配置,維護交通安全及都市景觀,提升城鄉生活品質,經建會與內政部營建署協助相關部會積極推動共同管道建設。依據共同管道法第11條,有關新市鎮開發、新社區開發、農村社區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地區、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管道。但過去執行過程中因涉及之行政機關與管線單位眾多,往往因協調整合或經費問題,導致共同管道推動緩慢。根據統計,目前全台僅完成26處共同管道建設,總長度約兩百餘公里。
 相較於台灣地區,馬祖的共同管道理應更加單純,在推動上也應該更容易;成果較具體的是縣府近年來在四鄉五島積極推動的寬頻管路下地工程,其中管路結合了台電及污水管路、自來水管路等,但仍有部份單位管路無法做一次性的下地,將來有部份區域勢必要再度面臨道路開挖的命運。
 共同管道之興建具有減少交通事故與車輛壅塞、節省路面修護及管線維修費等經濟效益,世界先進國家亦積極於都市道路推動。以臺北市政府東西向市民大道下方施作共同管道為例,該道路89年完工以來未曾受理道路挖掘,促使該道路平整交通順暢,效益十分顯著。地方政府之所以大力推動共同管路,也是希望避免道路重複開挖,對政府形象帶來影響。
 為有效推動共同管道之建設,目前內政部正加速研擬「共同管道推動方案」與「共同管道標準設計規範」,並借鏡先進國家共同管道政策與經驗,定期培訓我國此項領域人才專業規劃與建設技術能力,加強宣導共同管道施作效益,促使後續中央與地方政府相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能優先考量施作共同管道。馬祖地方小,共同管道的建設理念尤其重要,我們進一步期待經由各單位的重視與落實,讓馬祖成為共同管道的示範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