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厝,對馬祖人而言,在這片土地上是一生最大的成就,也是一件喜事;我們樂見鄉親祖厝新修或增建,或是集資購地建屋,或是營造廠商選地蓋樓出售,顯現安居樂業的所在。安於居,要先申請,找建築師,不要怕麻煩,也不必急於一時,或是蓋都來不及,前置作業縝密規劃,循合法申請程序興建,不但入住順暢,也住的安心。
就都計建管法令管理部份,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與複雜,況且地方政府工務部門會給予服務,現今資訊方便,溝通順暢,政府聯繫平台便捷,有疑慮或困難,隨時可獲徵詢及知會,不像過往訊息取得不易,也無從梳理頭緒。現申請程序通道便利,循正常合法過程,建照獲取後動工,不必擔心中間變化。
找建築師,花錢設計及簽證部分費用是必要手續,建築師設計出來的建築物,不但會考慮結構安全及公共衛生、安全,且多一層保障,花錢蓋樓房只要多花約不到百分之五費用,多出來的價值是整棟房子可領到建物所有權狀,房子可以買賣,可以向銀行貸款,才能變為名副其實的有價不動產,這樣花錢蓋出來的家,才能住的心安及平安。
違法興建的建築物,除了無法滿足必須的公共安全及通風採光、消防安全、傳染病控制等外,尤其破壞了人民對社會公平正義及守法精神的期待。建築法規對建築物雖然有許多規定與限制,但也因為這些限制,保障了更多人公共安全及衛生保障的權利。
法治社會沒有所謂先蓋再說,或是生米成熟飯,除非補行申請執照,否則永遠少了那張建照。大家都應該遵守訂定的規則,不應隨意違法增建或新建,我們要知道任何未經許可的建物都是違法的,如果都違法的拚命建造違章建築,法律的存在,試想未來的馬祖市容及安全,將是如何的慘不忍睹及安全堪慮。大家都無法容忍違建,但是涉及己身又存僥倖心態,當樓起也是困擾的開始。
建屋蓋房原本就是大事,除不能怕麻煩,也不必急於一時,或是蓋都來不及,也不差等候申請建照之過程;我們祖厝幾十年都等過,且代代相傳,不能在我們這一代因圖個人之便,而陷入退不出又走不進的困境。
違章建築是不是一定會罰鍰或移送法院?有沒有申請補照的機會?政府部門說罰鍰或移送法院不是唯一途徑,申請補照也非全然沒機會,可透過限期改善等方式,依建築法處理辦法提出尋求補照。法,不是用來綁著正常程序走的人,它是一種共同的規範,只要在這航道行駛,就不會偏離。
住的心安 循合法申請興建(下)
- 201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