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民間攜手合作 古厝風華再現

  • 2011-06-18
 為慶祝建築補助案達成新的里程,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預定下週二在北竿為芹壁村新居戶舉辦落成儀式。近年來,為促進特色觀光發展,馬祖地區特色建築聚落風貌保存與活化為地方政府與馬管處施政重點,政府的經費挹注也需要民間的配合,未來城鄉風貌的塑造與觀光能充份的結合,這不僅是文化保存工作之一,也能是活化聚落的具體作為。
 為鼓勵民眾改善傳統閩東式建築屋況,以持續保存區域特有建築風貌,連江縣政府多年前即透過營建署及文建會爭取經費,縣府及議會也針對閩東建築修繕補助進行自治條例的修訂,期能透過補助方式獎勵民間投入修繕古厝的目標;馬管處也自99年度起推動特色建築補助計畫,每戶針對外觀石牆、屋頂、木牆及木門窗最高180萬補助經費,為保留相關圖書資料,另提供最高10萬的建築設計補助費用,政府的種種作為無不希望馬祖特有的閩東建築能成為地方的特色之一,進而以此特色達到文化資產的保存及活化再利用的目標。
 閩東建築風貌補助辦法的立法精神,從短期功能面來看,是希望既有的古厝聚落得以保存再利用,原始聚落可以保留傳統風貌,從長期目標來看,更希望經由這個法案的鼓勵,讓馬祖所有的建物外觀都符合閩東建築的精神,讓傳統建築風貌的特點突顯,進而形成一種在地的特色,這個目標與政府的觀光政策是相輔相成的,當然要達到這個目標,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很多的經費才行,但只要對地區整體發展有利的事,都值得民眾期待與政府投資,當然在推動的過程中需要官民之間充份的溝通與合作。
 以選用修繕石材色澤為例,補助單位不能強制要求住戶要用那一種石材,但花崗石色調種類多,如果不能統一,未來將造成聚落整體基調的亂象;前陣子北竿芹壁因為修繕民宅造成景觀上的衝擊,引發社會不同的意見,我們認為建設都有所謂的陣痛期,可以研究施工期避開觀光旺季,以及做好工區的管制工作等,這些都突顯政府要推展城鄉風貌塑造的政策需要民間配合的重要性。
 推廣閩東建築風貌還有一項可能帶來的好處,若在政府充足經費為後盾前提下,政府以較高額度的比例鼓勵合法的建物朝閩東風貌修建,再以較高標準取締非法違建,自然可以降低違建的比例。傳統聚落建築修繕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路,但地方政府與馬管處都已經踏出重要的步伐,我們希望在推動的過程中能不斷檢討與修訂,讓補助獎勵精神達到預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