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違建 馬祖有序

  • 2011-06-28
 違建的終結,最後還是在於鄉親的認知及態度,而取締只是工務部門必要的手段及作為,我們希望鄉親在規劃起厝、增修或擴改建之同時,務必先循正常程序提出申請,取得合法建照、手續;而事前申請的奔波、繁複的等候,絕對要比事後被檢舉、勒令停工,甚至跑法院,來得有價值。
 這兩年,民間建造房舍也多循合法建案,這是可喜現象,更值得鼓勵。民間推出住宅銷售,不單單是購買的民眾第一句話要有建照,一般民眾也會探詢是否為合法建造,顯現違建已不被大眾所接受。
 合法建造房屋不但搶手,而且價格出售也高,違建高樓每坪即使低價出售,民眾購買意願缺缺,大家感受到未經合法建造房子衍生問題多多,同時房價難以拉高,未來出售也將是最大困擾,寧願出高價購買具建照建物,也住得心安。
 過去10年毫無章法的違建,付出的社會成本太大,公部門承受的責難也是排山倒海而來,大家對於違建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交通及衛生與市容觀瞻已有所共識,目前鄉親大多能努力捍衛自己的權利,對於少數違法興建的建築物,不再鄉愿的保持沉默,開始清楚採取糾舉是保衛家園的必要行為,工務局也不斷接獲鄉親檢舉,要求務必查辦,否則對於合法申請的民眾並不公平,無法實踐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
 地方政府宣示自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根據工務部門統計,目前移送案件中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到10萬元不等罰金。
 興建違章建築,於私不僅無法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造成產權不清,更面臨後續拆除的窘境;於公影響公共安全、交通及衛生與市容觀瞻,尤其馬祖欲以觀光立縣,違章建築的破壞更甚於其他縣市,呼籲鄉親按照程序合法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勿因一時的僥倖心態而付出更大的代價。
 違建建物因沒有建照,相信屋主深受困擾,被查報後會後悔當初未做深思熟慮,且誤判別人都在蓋也都沒事,而存著僥倖心態,同時外界也不要誤為樓層健在,人也沒事,只是你看不到有的人被查報忙著跑法院。
 自今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獲得大眾的肯定,我們期待是違建導正的開始,而終止違建最後還是在於民眾的認知、配合及遵守,以及過去長期以來的源頭問題,也有待相關部門克服解決。我們一再強調,民眾是可以教育的,取締只是政府不得已處置違建的手段,罰鍰或移送法院也不是解決的唯一途徑,而正本清源之道,除鄉親首要循合法申請興建建物之外,研議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中放寬建蔽率、容積率及容積獎勵移轉、獎勵的可能性,就像濫葬發生,我們要先找源頭。至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