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土地問題要可行務實

  • 2011-10-26
 為解決馬祖土地問題,縣府特別因應行政院解決馬祖土地問題專案會議紀錄,組成了專案小組,增加人力協助辦理登記作業,並積極尋求內政部、法務部就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九條規定,就地區在民國六十二年之前是否有地政機關此疑義,爭取最有利的解釋,讓民眾可視同完成時效取得,確保能在行政及法律上站穩腳步。
 金門以前有個政治笑話,就是每到選舉年,就會有「一座橋」浮上來,馬祖也不惶多讓,選舉年一到是百花齊放,尤其是土地問題也最常拿來作文章;不過,金門的這座橋現在真的要蓋了,而馬祖的土地問題,目前還在各部會的協調階段,要有白紙黑字的具體作法,可能還要點時間,部分年長鄉親的急切心態,我們可以理解。
 嚴格說來,馬祖的土地問題確實是長期以來最難解的複雜問題,加上個案繁多,顯示其整體問題之錯綜、牽涉法令之繁雜,非當事人可能真的很難說清楚到底是卡在哪個環節上,而其中又以軍民間的土地問題最多,牽涉到國安處理起來也最棘手。
 平心而論,早期戰地政務期間為了防務,不少民地、民房被佔用做為軍事用途,這是事實,也是時代悲劇,當時在危急存亡之秋及國家安全至上的考量下,為了戰備需求,實為無可厚非,畢竟「唇亡齒寒」,如果島嶼失守了,民眾的土地也是絕對的保不住,這背景是大家能體諒與理解的。
 時過境遷,軍備需要及兩岸氣氛已非如昔,軍方確實該檢討有無必要再「保留」這麼多的土地,民眾最苦者,就是自家的農地、祖墳就在軍方營區內,且因軍方長期「和平佔有」,使民眾無法取得佔有事實;另就是指界過大,與民眾土地重疊產生糾紛,導致民怨。去年縣府爭取及中央民代運作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規定附帶決議,終於讓軍方開始檢討用地,並將不用的土地釋出,讓民眾可依規定申請購回。
 解決土地問題非一蹴可及,也非上街集會吼一吼就可以解決,建議先從法律、行政等體制內來處理,進而謀求解決之道;年長民眾對土地要回的期待,我們可以理解,也感同身受。地方主管部門已就相關狀況進行剝絲抽繭,彙整處理。地方民代聲聲催,我們也可明瞭在地年長者找民代的急迫心情,按部就班在體制內先完成處理程序,可能為馬祖土地問題務實及有效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