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海洋生態大家一起來

  • 2011-11-05
 十月二十四日北竿海域傳出大白天被大陸漁船闖入從事非法炸魚的事件,經媒體披露後引起各界的重視,而包括馬祖海巡、有關單位、軍方等單位近日為了解決越界捕魚及炸魚的問題有了動作;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總是沒能找到澈底的解決方案,但維護海洋資源是一種持續性的工作,「謀定而動、動必有成」遠比「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來的務實有效。近日來馬祖海巡為護漁做了很多努力,我們除了給予肯定之外,也希望各有關部門能真正齊心合作,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兩岸關係的改變表面上是走向和諧的途徑,但事實上就馬祖海域資源維護這個區塊,反而是形成一種政策上的阻力,因為考慮到兩岸之間正常的發展與交流,海巡也好,軍方也罷,在執法上不能不「有所考量」,正因為此種大環境氛圍使然,我們在處理越界漁船問題時必須尋求正面衝突以外的有效途徑。對於越界漁船的處分在過去以短暫留置以及沒入漁具為主,近來又有強制拆除起網機的新作為,事實證明罰則越嚴,嚇阻作用越大,但仍有一些動作沒有落實,讓嚇阻的功效打了折扣。
 依照相關法令的規定,海巡除了可以沒入越界漁船的漁具、漁獲之外,可視情況對越界漁船船員加以留置,時間最長可到一個月,但這項法令因為移民署無法提供留置收容處所而形同虛設。「留置」被認為是比較柔性又有效的嚇阻作法之一,若能結合沒入漁具及漁獲等作為,對阻止大多數的越界漁船而言,可能收到較佳成效。
 炸魚是兩岸共同要打擊的犯罪行為,現階段要有效嚇阻此類不法行為更需要各單位通力的合作,馬祖海巡日前拜會了高登守備隊,希望在正常的通報作業上再加強監控作業,但要根除此一犯罪行為必須兩岸一起來。透過兩岸協商共同打擊犯罪是途徑之一,但過去碰到類似事件時,所謂的兩岸協商與共識多半是「表面功夫」大於「實際作為」,這一方面仍要積極尋求突破。
 馬祖沿海的漁業資源每況愈下是不爭的事實,若不能在脆弱的生態系統中,有更具體積極的保育作為,浩劫可能提前來臨。維護海洋生態絕對不光只是海巡的責任,海巡站在第一線,但後面必須要有政策法令與人力設施的支持,各相關單位之間是互相協助協調而不是互推責任,這甚至應是中央跨部會所共同要重視的課題;政府重視的程度就會影響到作為的力道與方向,漁民期待在不影響兩岸關係正常發展的前提下,類似的兩岸漁事糾紛,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處理模式,而最終的目的是希望保有海洋資源的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