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政策參商:火葬政策的停看聽

  • 2011-12-01
 「參」與「商」本為兩顆星宿的名稱,「參」星獨霸在西方,而「商」星矗立在東方,兩者間始終如平行線,毫無交集。由是,吾人將「參商」二字喻為政黨間、主事者與標的人口間、或是人際間,因視框的不同,所引發衝突與對立情勢,失去協力共生以發揮合超效應的契機。而政策利害關係人間,或因彼此缺乏交集、論據歧異、或是規避風險,進而觸發「政策參商」的結果。
 據民政局表示,所業管的火葬場興建案經費陸續撥入,並已發包執行,且為勢不可擋的既定政策,沒有轉軌空間。然而,因馬祖地區環境習俗之關係,鄉親對於火葬後事處理接受度有限,在未經評估與假設先驗的情境下,很可能引發嚴重的「露露效應」(Locally Unwanted Land Uses,LU-LU),避之唯恐不及,造成團體對立、績效難出的參商窘局。是以,火葬場的興建政策,職司者或可藉由以下路數,邁向「熊貓式決策」(par-ticipatory appraisal of needs and develop-ment of action, PANDA),進行參與式的政策需求評估及處置行動的發展研擬,化解政策參商。
 衡量長期利益,可以消弭政策參商。資源畢竟是稀少性,主理者要以全局思維做為決策考量,參酌其他縣市之火葬設施使用率及歲修等管理狀況,有否可能造成公共設施閒置與損賠情形,特別是偏遠和離島的縣市,可做為平行案例之借鏡。
 釐定公民參與,可以滌除政策參商。對於以土葬為首的馬祖地區,火葬政策帶來的影響至鉅,特別是對於生命昇華後家屬的慎終追遠,帶來衝擊匪淺與不習慣;職是,應藉此機會,在四鄉五島辦理首次的「商議式公民會議」,透過面對面的對話與吸納,共謀最大公約數,並合造「協力式公共治理」。
 調整過度樂觀,可以剔除政策參商。火葬政策係決策者對於殯葬處理方式的選案之一,但應避免不實誇大效益與成果、過度描繪樂觀願景,而未去告知火葬場所可能造成的風險與潛在問題,甚至認為就能完全解決穴位不足的問題。
 建立宏觀LV,可以剔除弭政策參商。「LV」(Louis Vuitton)是當今奢華時尚的代名詞,引領潮流,象徵高貴與崇高;而公共政策訂定也應發揮自我的LV(Learning Vision)精神。進一步來說,火葬場是否必定要興建,其需求性、可行性、可受性、配套性為何,主事者應跳脫當前環境的侷限,多方透過至其他縣市取經與座談經驗的移植與觀摩,蒐羅匯聚意見後,再行決議。
 運用銀舌斡旋,可以戩除政策參商。政策銀舌(policy silver tongue)為具溝通、說服、說話能力的人,透過協商議價的過程,旨在達成彌縫政策正當性罅隙。雖然縣府對於火葬政策握有決策權,然要使該政策能為民所順服,必須打破以往單賴權威式的政策工具,找尋能化解民眾歧見、秉公處理各方想望的銀舌角色,進行折衝樽俎的工程,開啟雙方接受的機會窗。
 火葬場興建的政策參商所引發的鄰避效應,除可能導致伊於胡底外,更會使之快速步入政策終結的窘境。職是,主事者應多方琢磨與複眼思考,慎慮如何使「鄰避政策」走向「迎臂政策」,讓民眾開誠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