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政策行銷的CHANGE策略要素

  • 2011-12-15
 在消費者社會的出現、市民主義當家的今天,政策職司者與民眾的關係不能再如過往般的「統治與被治」,取而代之的,應轉為「生產者與消費者」的互動;換句話說,主事者將不再是高高在上,而係和人民處於相對等地位,欲使百姓順服與接納公共政策,就必須透由企業行銷的手段,推廣理念與作為,以爭取鄉親的認同。如美國羅斯福總統為推動「新政」(new deal)所舉辦的「爐邊談話」,就是成功可資借鏡的案例。
 欣逢建國百年,亦為縣長就任兩週年之際。回首這七百餘日子,縣府相繼推出許多政策套案與願景,其中亦不乏為媒體正面評價的縣政成果,像是馬祖地區獲A級的「最喜歡運動城市」、「運動環境最友善城市」排行;「生活品質滿意度」、「地方光榮感」榮膺全國第二名等等。然而,或因主理者秉持著「為政不在言多」、「多做少說」的大纛,缺乏行銷孔道的經營,使諸多民眾對縣府政策內涵有所謬思與疑惑,進而誤解與排斥,致使政策在執行上產生荊棘難理的罅隙。由是,縣政主權者或可透由掌握以下政策行銷的「CHANGE」策略,進而扭轉公共關係的臧否:
 一、Clear:行銷定位要清晰
 首先要確認,究竟要向民眾行銷的內涵,是服務、理念、產品、政策、方案、或是做法等;畢竟,不同標的會有不同行銷藍圖。
 二、When:行銷時機要慎握
 政府在對縣民行銷前,要謹慎拿捏時機。究竟要在問題建構階段?還是政策規劃階段?或是政策合法化階段?抑為政策執行階段?於不同政策過程的行銷,將影響政策結果良窳,亦會衝擊政策效果成績。
 三、Attention:行銷內蘊要共鳴
 要引發人民對政策的認同,最重要的就是促使群眾去對政策有所理解聚焦。職是,行銷的手法不單單僅限於由縣長或局處首長的躬親,亦可多藉著某節慶或藝文活動場合、村民大會的召開、或者舉辦像是徵文或辯論競賽、舉行園遊會或各種展覽會、設置專門網頁Q&A、舉辦記者會等管道,進一步剖析政策,激起更多的商議與共識。
 四、Next:行銷訴求要明白
 主理者必須清楚的知曉,究竟進行行銷的工作後,所要改變的為何事?係要改顛覆選民對政策內涵的認知?抑或促成民眾行動的改變?又或為引起鄉親行為變革?還是打破百姓對政策價值的窠臼?
 五、Goal:行銷對象要釐清
 再者,應試圖透過梅森與米洛夫(Mason&Mitroff)所提出的「法令強制」、「地位」、「聲譽」、「社會參與」、「意見領袖」、「人口統計」、「組織」等途徑,來認定利害關係人係指何人,以便知曉行銷對象範圍。
 六、Entrepreneur:行銷中人的找尋
 縣府的政策行銷工作,除可由府方親自操作外,也可委託與鄉親第一線接觸的各鄉公所、村長、村幹事進行推廣與調和鼎鼐;此外,更可交由顧問公關公司來辦理,或是請託第三部門共同協助,達跨界的行銷(partner-ship marketing)。
 學者Ostrom嘗言:「缺乏消費者效用的生產效率是沒有意義的。」洵如所示,在過往很長一段期間,決策者總認為政策有妥善規劃,也就必能順暢執行;然而,卻往往忽視行銷與包裝的工作,產生諸多迷思翳障,導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窘局。而今天的馬祖,像是一串徜徉於海峽中波光瀲灩的珍珠,欲更為驚豔動人,除了賴公部門團隊的奮發踔厲外,更須突破窠臼思維,師習政策擴散的公關技能,促使更多人了解與意識到政府一幕幕動容與溫馨的服務奉獻。改變(CHANGE),從現在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