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政策變革 「馬」煩依然照舊

  • 2012-01-02
 考選部日前指出,擬將未來地方特考侷限於偏遠與離島地區,並將地方特色文化融入考題,期使地方鄉親能在地服務。這項論據立意雖美,但在缺乏循證基礎與相關具體配套措施下,其是否能達成政策目標,還待進一步觀察驗證。
 首先揆諸我國國家考試所需繳納的規費,初考(五等)為800元、普考(四等)亦要1000元、高考(三等)更達1100元,縱為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等弱勢,也僅能費用減半,無法全免,對於位處偏遠與離島資源弱勢的考生則缺乏任何優待;是以,報名費用的高成本,對於部分弱勢考生不免為負擔,使人望塵卻步。職是,站在為地方、為國掄才的角度而言,應思考是否大幅降低報名費,更甚者亦可考慮全免,增加誘因,以鼓勵賢才與有志之士為地方效命。
 未來地方特考限定偏遠地區,並融入在地特色考題,此舉看似能給馬祖居民保障,但馬祖地方的文化與風俗,縱令在地子弟有優勢,但其並非無法師習;補習班照樣可透過師資的聘請,開授相關課程,俾使考生快速掌握與融入地方特色,進而搶攻馬祖地區名額,像是「客家事務行政」類科,許多非客家人照樣能透過補習而攻下灘頭堡,與原初美意相左。其次,如此雖能鼓勵與保障地方子弟在鄉服務,但以全國為考區的高普考,不少考生都曾在補習班上課,然補習班多設在都市化高的地區,對於馬祖考生仍為不利,甚至造成僅能在地方特考錄取,而無足夠競爭力參與高普考試。
 此次政策變遷,重要宗旨即在於使本地考生在鄉服務,不過,考選部卻忽略人是「自利理性」的本能。縱令馬祖子弟在地方特考雁塔題名,也不代表就能長任,亦有可能試圖至台灣地區發展,或是中央單位服務,以求升遷學習與厚實閱歷,屆時人力照樣有罅漏,問題並未改善。由是,核心的設準不在於思考如何避免人才流動,而應研議如何增加留任誘因,以及予馬祖鄉親有習得考試科目的機會,以資有足夠競爭力與台灣考生挑戰。前者,可透由增設職缺、考績加權、年資、交通補助等政策工具改善;而後者,或可由國家聘請各科講師至馬祖授課,傳授考試經驗與學識,以求站在立足點的平衡。
 或許曾有諸多考生認為馬祖地區為外島,可為考取的巧門;然而,盱衡近幾年的地方特考錄取狀況,其實錄取分數也不比台灣地區差或低。像是96年地方特考,四等一般民政馬祖地區的錄取分數為78.17分,遠高於金門考區、台灣省中區、台灣省南區、台灣省北區,甚至和台北市考區打成平手;97年地方特考,四等一般民政馬祖地區的錄取分數為77分,與台北市及其他各考區分數僅小數點之差,甚至還勝過台灣省中區;今年,四等一般民政考科報名人數更刷新紀錄,高達92人,錄取分數的提升,更在可望預想中。故爾,能有和台灣本島一樣高素質的人才來馬祖服務,對於人力資源的運用與視框上的交流,不失為對話與吸納的機會。
 綜合以上所詮,此次考選部的政策變革,可謂並沒有針對真正問題核心進行修補,如隔靴搔癢,無法使該政策方案藥到病除,反而更可能陷遠離島地區考生處於更不利地位。是以,職司者應在該案合法化前再加斟酌,探求更加公平與正義的方案,俾貼近羅爾斯(Rawls)《正義論》所提「自由原則」和「差別原則」的大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