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從行銷看觀光

  • 2012-09-04
 活動要辦得成功,除用心規劃與設計外,最重要的,莫屬「行銷」功夫是否了得。從行銷學角度,以行銷的對象來論,可分為「內部顧客」及「外部顧客」,均為不可或缺的要角。就前者而言,係指主辦機關或組織內部的成員;就後者而言,係為組織產出的受益者或買受者。
 馬祖為拓展觀光版圖,近年相繼興辦許多慶典活動,期能打響能見度與知名度,引入更多遊客駐足攬勝,相關單位的用心,值得肯定。然而,可惜的是,某些活動的舉辦,除了四鄉五島居民知曉外,似乎離開了台灣海峽,資訊的能見度及訊問度相當有限,消失在地平線裡,未能達成活動設定的目的。甚至部分慶典活動,已淪為地方團體利益爭奪公共資源的場域,原本應由團體成員自己支出的部分,都要求公部門買單,但其活動成果卻未能為本縣創造觀光效益,吸引更多的「外部顧客」來馬,活動已成為自我滿足的「自嗨」式例行公事。
 相較之下,國內各活動的興辦成功,像是台北「花卉博覽會」、宜蘭「童玩節」、南投「火車好多節」、新北市「海洋音樂祭」等,其之所以能吸引絡繹不絕旅人前往,共同特色就是行銷功夫紮實,並且融合地方特色資源,創造出不凡的景點,激起大眾一窺究竟的興趣。因此不論我們的慶典辦得再如何盛大與成功,如果當初設定的目標是觀光為導向,但活動產出只是縣內居民自娛娛人的狂歡,而對一百海里外的台灣難引發共鳴,這是相當可惜的一件事。
 「讓馬祖走出去、讓世界走進來」是我們做觀光最終理想與願景。行銷工作除有賴遊客口碑的「病毒式行銷」,更重要的是,要從各管道著手,比如藝人代言、建立各項活動的專屬網頁並商請各機關連結、廣泛印製海報與文宣、周邊商品的推陳出新、商請電影或電視劇作的拍攝等等,再加上配合時事話題,炒熱馬祖,讓台灣與全世界看到馬祖這道耀眼璀璨之「光」。
 揆看國內各離島地區,每年之所以能磁吸大批遊客觀光,甚至有限額的考量,無非是以其地方特色觀光及社區再造,再加上有效的行銷手法,讓這些海上島嶼成為渡假炙手可熱的旗艦選項。因此,馬祖活動的舉辦,應要思考如何把招牌與口碑懸掛至台灣的大街小巷,引發注目,甚或為之瘋狂,讓馬祖真正脫胎換骨、振翅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