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重點在管理機制

  • 2013-01-23
 馬祖地區在去年7月通過博弈公投之後,可說為國內開設觀光博弈打開第一扇門!雖然地區多數都看好博弈產業對促進觀光發展、民生經濟及就業機會等巨大潛力,但也不諱言仍有許多人心存疑慮,而且分成很多層面,一為偏向道德層面的社會風氣問題,再者是憂心現在朝野氣氛很差,博弈專法可能胎死腹中,三者為質疑廠商可能會跳票,甚至轉換跑道到近期也將舉辦博弈公投的澎湖去;我們認為,國內雖是首次引入,但可能是讓馬祖能脫胎換骨的一大契機,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應該是凝聚共識,督促中央交通部遵行馬總統指示,「該做就要做,不要耽誤,儘可能配合地方政府,行動絕對要加快」!
 近日隨著馬總統來馬,再次吹起地區博弈產業的相關議題,很顯然的,地區民間支持者隨著時間延宕、立法程序能否通過是未知數,加上近日澎湖又將推出第二次博弈公投,使得馬祖到底能不能設置博弈度假村的變數越來越多,開始感到憂心及存疑。
 依據交通部博弈專法草案,在經過多次邀請專家學者討論後,明訂博弈遊戲場必須附設於國際度假村區,且不得超過5%的樓地板面積,避免淪為純賭場;博弈專法參考新加坡採最嚴格標準,例如場內禁設ATM自動提款機、提供酒飲、對一般本國人貸款,博弈廣告須經審核,場內禁止酗酒等多種禁止令,賭客限制年滿20歲以上,但嗜賭、破產、欠債及受政府扶助者禁止入內,酒醉及無意識能力者禁止賭博,賭金只能用現金或籌碼,不得用信用卡、現金卡或簽帳,並訂上限,避免賭客輸太多,欠債無法償還。
 因為擔憂民眾過度從事博弈造成嗜賭,法案准許三種人可以提出禁止進入賭場處分。第一為自我型,即本人提出,此種無須審查或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一經申請就直接核發。第二種為家庭型,除配偶、四親等內親屬,考量社會現狀,最近1年有同居事實者也可提出申請禁制令,避免個人因從事博弈而荒廢工作、家庭等,但前提須被申請人因嗜賭、沾染賭癮或從事博弈而危害家屬利益,禁止入場處分需由審議委員會合議制審查。最後一種為第三人型,由債權人申請或政府依職權作成,條件是被申請人若正受生活扶助、經破產尚未復權、消費者債務清理、重大喪失債信未了解的情形,禁止入場處分亦由審議委員會採取合議制審查。
 我們認為,博弈政策現階段的重點在於力促博弈專法能儘快制定及通過,也唯有完善的規範及管理,才能免除反對者所憂心的社會現象,而且只要有專法及度假村審查機制在,不論廠商是哪一家,都要依規範及合約來執行,自然能將負面效應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