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廠建立盤商制度此其時也

  • 2013-03-15
 馬祖酒廠數十年如一日自產自銷,但在消費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就顯得毫無彈性可言,一瓶酒的定價不管買一箱或一百箱都一樣,也不管有酒無酒都一樣,也就說不管賣得多好利潤是固定的,沒有銷售策略可言,還要以有限的人力資源疲於奔命面對消費者或零售商的要求,停在雜貨店般的賣酒應該要有所改變,酒廠拋出建立盤商議題,雖然少部分人士不贊成,但未做就自我設限,奢談改革與進步。
 酒廠在日前召開經銷商座談會,雖然名為經銷商其實都是地方特產商家,就連酒廠自己都是零售商,不少觀光客就算酒廠賣得比特產店貴幾十元都搶著買,因此就讓酒廠陷入大零售商的窘境,不但要賣酒、送酒,還要製酒及行銷廣告等,也是多少年無法進步的主因。
 以地區商家的心裡來說,就是希望賺錢而已,因此對於盤商制度仍持觀望,現在的作法雖然商家方便直接與酒廠對話,但彈性不大,一瓶酒多少錢就是多少錢,還會質疑酒廠在限量酒的配售不公平,因此盤商制度對其有何影響,大家都在思考。
 酒廠要賺錢一定要賣自有品牌的酒,過去所謂OEM的合作,幫別人灌酒其實利潤都相對低廉,用自己的好酒幫別人打品牌,其實是過去不得已的作法,因為業績太差,但絕非長久之計。以金門酒廠為例,將自己的酒品讓兩家大經銷商販售,分別是黑松與可口可樂,合約中雙方簽訂一定的價格及載明年度的販售量等條件。
 經銷商為求利潤,自行創造通路、自行行銷廣告,並且適時促銷,在總體業績的壓力下,會自然的依據市場情況而有許多的促銷或價格調整,這是金酒的作法,而這樣的做法也讓金酒業績一路長紅,在大陸也有經銷商,讓金酒一路賣到大陸去。
 馬酒一直依據古法經營,在現代的企業管理看來有些落伍,自我保護與應變的能力亦不足,東引商標被大陸登記、八八坑道被世華登記,這都是一筆爛帳,卻顯示酒廠的無能為力;若酒廠自營能力夠強,就不需要依附這些小營收,以世華為例,壓低馬酒價格,又自行尋找雲林福祿壽酒廠及大陸酒廠灌酒,對馬酒的助益其實相當有限,馬酒可以自行推出馬祖八八坑道,脫離與世華八八坑道的關係,是好是壞還很難講。
 賣酒就是要賺錢,地區商家零售營收相當有限,我們期許零售商家一同商討固定價格,而非殺價競爭,另外透過大盤商的進駐,增加馬酒的行銷競爭能力,讓馬酒專心製酒,能否一舉成功不得而知,但總要試過才知道,馬酒此其時確實需要大變革帶領其走出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