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有禮貌、守規矩 別當「攝影怪客」

  • 2013-11-25
 地區民間攝影風氣日漸興盛,多為故鄉美景宣傳雖然是件好事,但剛接觸攝影的民眾可要多注意禮節問題,拍攝人像特寫之前,一定要經過對方同意,參加公開活動及演出之前,要詢問主辦單位是否開放拍攝,這些都是攝影者最基本的禮貌與規矩,但沒經過專業洗禮的一些新進攝影者,顯然誤以為是「一機在手我最大」,不僅破壞遊戲規則,或是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將照片上傳網路,殊不知這些都已是違法行為,只是馬祖鄉親太過善良沒有提告;奉勸攝影新進多看、多學、少不禮貌的行為,別當人見人厭的攝影怪客。
 據國內媒體報導,新北市一對新人今年在淡水禮拜堂舉辦婚禮,沒想到現場卻出現一名攝影怪客,近距離拍新人,還到處卡位、阻礙婚禮,甚至還把新郎擠開,完全破壞婚禮現場的畫面,連專門請來的婚攝,都搶不過這位破壞王,擠開新郎卡到最好的位置,把鏡頭放在離新娘不到30公分的距離搶拍照,讓想要在拍照時避掉他,或事後修圖都很難。最後這位不速之客雖然道歉,但已經讓新人的婚禮留下最糟的回憶。
 許多人關心這名「攝影怪客」的行為是否違反肖像權,根據民法第18條中「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攝影怪客實已侵犯他人的人格權,雖然肖像權的保護無明文規定,但皆列為人格權的一種。
 回到馬祖,地區因為推展觀光及傳統文化,近年各類型大小活動不斷,而且多採公開方式進行,就是可以開放讓外人來參觀欣賞,但對於是否開放攝影,目前各單位作法不一,以文化局來說,一些藝文團體來馬演出,演出者多會主動要求現場來賓禁止攝影,以維持他們的著作權,而其他單位對此可能就疏於管理,以媽祖昇天祭祭祀大典來說,當天除了主辦單位邀請的攝影師及受邀採訪的記者外,不知從哪冒出大量的拍攝者,而且為了搶鏡頭,全部擠在小小的舞台上,不僅擋住司儀視線,也擋到宮女端祭祀品的動線,嚴重影響祭典的進行,也讓地區資深攝影者們是哭笑不得,因為多年維護的形象,就被這群怪客們破壞殆盡,好在沒有發生意外,不然以後活動都被嚴格管制禁止進入,攝影者們將無處可發揮。
 喜歡攝影是件好事,地區攝影界也絕對樂見新人的加入,但是新手們不是科班出身,對攝影學及該注意事項缺乏專人指引,從攝影行為到影像處理及公開,在在都存著違法因子而不自知,奉勸新手們除了多跟前輩學習技巧,攝影禮節更是比自己的攝影成果更加重要,以令人不悅的方式或破壞原單位規範完成的作品,就算得到大獎,也得不到別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