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對爭取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作法之肯定與期待

  • 2014-02-10
 不論是計畫提出,或是預算爭取,除前置作業周全規劃之外,與業管部門先做會議溝通,是好的開始。攸關馬祖未來4年建設推動開發的第四期(民國104-107年) 離島綜合建設實施計畫,連江縣政府前置作業已在台北召開協調會議,與中央相關部會進行面對面溝通協調,經過報院前先與各部會溝通後,該方案計畫將再修正補強後送行政院進行實質審查作業,以利方案順遂通過及有效執行,也展現地方主動積極態度及迫切爭取需求。
 第四期離島建設實施方案對馬祖而言,是繼第三期(100-103年)離島建設實施方案後一次重要的計畫,除了要承襲第三期成效,諸多突破馬祖發展瓶頸的先導型計畫在第四期提出。
 縣府與中央相關部會進行面對面溝通協調會議召開,主要應國發會(前經建會)要求,所有向離島建設基金申請計畫經費分攤比例原則,地方政府須分攤10%,中央業管部會分攤15%,離島建設基金負擔75%。本縣已推動執行三期(100-103年),今年103年進入第三期尾聲。為不中斷地方建設,縣長楊綏生著眼地方發展及實際需求,以及各業管局室提出討論、分析擬定方案報請中央審定。
 因計畫須先經中央業管部會審查,只有在中央業管部會支持下,計畫才可能過關;為了讓中央業管部會實際支持各離島的提案,同時也為了發揮離島建設基金「藥引」先導計畫之本質,通過離島建設基金所提供計畫的可行性評估,導引更大的公務預算或專案計畫編列。
 中央建設預算的爭取,有離島建設基金、專案計畫及公務預算等,其中爭取難度較高的是部會內部公務預算,但也並非不可能,只要地方提出有說服力,或是具獨特效益性、迫切性計畫,也有可能獲得補助。
 回顧馬祖笫三期綜建方案在台北辦理馬祖論壇時,因提出博弈議題而引起媒體注意,許多博弈投資業者或仲介人相繼來馬祖探路,之後的博弈公投更創造了馬祖從未有過的知名度,進而讓來馬觀光人口大增,中央政府對馬祖的看法及觀點改變,對於往後相關計畫爭取也相對容易。
 依據離島建設條例規定,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離島縣市擬定4年一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計畫,並每4年通盤檢討一次;就104-107年第四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縣府已與中央各部會代表溝通說明,對於本縣所提方案都持正面並願意協助態度,我們期待新的一年有更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