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正視海洋資源耗竭問題

  • 2015-08-26
 近期發生北竿沿岸設置新型定置漁網一事,引發在地民眾與地方政府的關注,由建設局立即召開協調會議處理,並重申網具設置未經核准已經違法,漁船僱用大陸漁工必須離岸1千公尺外;非法佈設定置漁網之行為,依現行漁業法第62條規定,私設欄柵、建築物或任何漁具,以斷絕魚類之回游路徑者,將處拘役或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刑事罰),提醒鄉親莫要以身試法。
 海洋漁業資源現正面對嚴峻的挑戰,根據學者的研究指出,全球三分之一的遠洋漁業資源數量減少到不及五十年前的十分之一,目前雖有更大的漁船,更好的捕魚設備和技術,卻未帶來更多的漁獲量,全球漁獲量反而減少了2成以上。北美、歐洲和澳洲沿岸近海區的魚類資源也減少了四成,原因可歸咎於漁業過度捕撈、污染和氣候的影響等。另外魚類,蝦蟹貝類以及海洋哺乳動物數量減少,不單是損失單一物種的問題,而是因加速破壞整個生態體系平衡,影響生物復育的能力,讓海洋生態朝向滅絕之路。
 馬祖四面環海,海洋為經濟發展重要資源之一,只是近年來隨著魚獲越來越少,大陸與台灣漁民的進逼,馬祖漁場已經面臨嚴重問題,長期以來在南北竿航道間的定置魚網四處可見,而引起民眾憤怒的沿岸到處佈放的新型定置網,更結合刺網與定置網功能,幾乎一網打盡的作法,對海域殺傷力無法想像。
 舉例來說,日本發明魩仔魚雙拖網漁具,網袋網目僅 1.6 mm 也就大約是一般家裡紗窗網目的大小,魩仔魚拖網作業效率高,撈獲量大,然而日本漁業局早已認定雙拖魚網是一種嚴重破壞沿岸魚類資源的不當方法,而停止使用該類漁具,台灣的海域卻持續大量捕撈魩仔魚,還外銷魩仔魚到日本,捕光小魚的結果,不但讓大魚無食物可吃,更讓小魚沒有長大的機會。
 海洋資源的維護有賴眾人的共識與執政當局的落實執行,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是世界權威環境組織,就認為過度捕撈是減損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主因,其他還有混獲、海岸開發和污染等因素,I-UCN指出受民眾歡迎的大西洋鮭魚、扁鱈和鱒魚,都因過度捕撈而接近易危邊緣。
 2010年全歐持續實施黑鮪魚捕撈限額制,去年12月歐洲更將捕撈限額上調20%,目前歐洲約有36種海洋物種必須依「最大持續生產量」進行捕撈,歐洲執委會查獲超過200件疑似非法捕魚,總罰款金額高達8百萬歐元(約新台幣2億7千萬),聯合國大會亦提議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新條約,保護國際水域的海洋生物多樣性。
 永續捕撈是維繫海洋資源的重要原則,全世界都開始警覺到過度捕魚絕對是殺雞取卵的惡行,為了一時的利益,可能危急後代永續的生態環境,馬祖海洋資源豐沛,但近年來面對的挑戰也越險峻,大陸漁船無盡的越界捕撈,沿岸四周過度設置的定置魚網,都將帶來馬祖海域的夢魘,每一位鄉親都有責任為下一代留下美好的海洋資源,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正是積極面對海洋資源保存的最佳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