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處理違建雙管齊下

  • 2015-09-25
 縣府工務單位接獲民眾檢舉,昨天一口氣針對介壽村及馬祖村兩處疑似違法開發坡地或擅自破壞公共設施逕行起造的違法事件做出裁罰,並通令相關單位在門牌水電部份予以禁止;對於工務機關強力措施民眾應給予支持,違建問題存在馬祖已久,甚至可以說是歷史共業,但基於馬祖長期發展需求,都計建管仍有其存在必要,而政府在面對違建問題採雙管策略,即是希望透過平和理性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一方面落實新造違建的查處工作,另一方檢討放寬相關規定以及規劃集合式住宅因應。
 馬祖因整體環境特殊,自實施都市計畫以來,有關建管方面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政府與民眾,政府相關人員在研討可行對策及日後努力方向時,除了要顧及法律層面的問題外,也要就中、長計畫提出可行規劃構想,而這些構想若加入長住馬祖的理念,在修法或執法上都是比較圓融的處理方式。實現居住正義一直是政府近年來努力的方向,而馬祖地區目前面臨最困難的部份還不是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而是沒有足夠合法的房屋能滿足市場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加速規劃推動集合式住宅,其實也是在為減少違建努力。
 違建之所以在馬祖無法杜絕,其源頭應指向都市計畫法之施行,而相關法令沒能因地制宜造成民眾無所適從,又因為長期以來政府在面對違建查處時立場不夠堅定與明確,以致產生民間僥倖心態,於是一間一間未經申請程序的建築拔地而起,聚落景觀也因此失去應有的管制。違建的問題當然要解決,如何排除歷史共業造成的糾葛,是需要做一次果斷的處置,落日條款是一種方式,其它地方很多類似的案例,只要是站在一視同仁的立場,便不會有爭議,也能獲得大多數民眾的認同與支持。
 民眾要蓋房子或修祖厝是長住馬祖最具體的表現,站在施政者的立場,看到百姓在蓋房子應該是件令人高興的事,鄉親對地方發展有信心才會投資置產起樓,但是在現行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範之下,原本是令人高興慶祝的事,可能會變成違建甚至因此吃上官司走進法院,這就是地方政府所面臨兩難之處。研擬一套對現況衝擊最小的建管法案是當務之急,政府現在逐步放寬都市計畫建蔽率與容積率以及古厝修繕的相關建築法規修訂等,都是在朝輔導合法化的方向前進。
 在面對或處理地方建管業務時,除了要靠法令達到規範與管制的目的外,另一方面從積極獎勵的角度出發,也就是所謂的賞罰並進;而近來部份建案遭移送也應讓民眾引以為鑑,只要主管部門態度堅定、立場公正,馬祖的違建能夠得到控制,並配合都市計畫的調整,不管是民居還是營業用的旅館民宿,都能在合法申請、合法建造的前提下得到相對應的保障,才能真正落實長住馬祖的政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