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兩岸漁業合作應著力養殖產業

  • 2015-11-26
 縣府建設局已完成今年第一波養殖漁業權申劃作業,對於有心從事養殖的在地漁民而言,合法申請養殖漁區就是一種保證,也是未來產業可大可久的基礎。目前大陸連江縣水產養殖產業十分發達,不管是資金還是人才方面都比馬祖有優勢;而馬祖的優勢是海域面積廣大,水質適合養殖,在全球漁源枯竭的大前提下,我們認為兩岸若要在漁業合作這個區塊發揮,應該思考摒棄傳統漁撈改走養殖產業路線,期待雙方能相互截長補短,在技術與人力方面有進一步合作的規劃,可創造兩岸漁民共同的財富與生機。
 推廣水產養殖業一直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產業政策,馬祖的海域經專家水文調查與評估,就養殖的環境部分是很具優勢,且海域面積廣大,特別是在水產品品質方面具有極大優勢。反觀近年來傳統捕撈行業受到全球漁源枯竭影響,漁獲量是每況愈下,一年不如一年,但是兩岸在投入的漁業人力與船隻卻是「有增無減」,這樣的漁業政策若不能及時檢討改善,受害的會是兩岸所有的漁民。相較於捕撈漁業的資源掠奪,養殖卻恰恰相反,是一種再生復育的概念,而馬祖合適的養殖型態又以無需投放餌料的放養為主,基本上對海洋資源沒有負面影響。
 兩岸連江縣相隔咫尺,其地理環境就存在合作的優勢,近年來有關的漁業合作議題也都搬上檯面,雙方的漁業互訪持續進行中,但在真正觸及合作之前,兩岸漁政單位應對未來整體發展趨勢有所認知,在海裡的魚越來越少的情況下,不走養殖這條路是行不通的,而合作需要更積極的作為與政策上的配合。現行的大陸漁工政策我們認為是最應拿出來檢討的,由於兩岸兩江區位性質,大陸漁工與本地漁民不再是單純的主雇關係,而是股東關係,甚至全陸資的傳言也甚囂塵上,這種變相的越界捕魚而導致過漁現象,是會對生態產生無以回復影響的。兩岸政府應共同致力於限漁減漁政策,而以養殖取代,一方面共同的海域有休養生息機會,另一方面經由養殖產業加深兩岸漁業合作的力道。
 馬祖列島四周海流暢旺、營養鹽豐富,但人力的缺乏正是產業面臨發展瓶頸無法突破之處,爭取開放大陸養殖漁工入境是未來可以評估的,有關人力與技術正是我們需要的。而大陸方面由於近海養殖面臨飽和狀態,一地難求,兩岸都各自有長短之處,若能積極協調溝通,截長補短就能讓產業一步步起來。養殖是未來海洋產業發展的主要趨勢,兩岸連江縣佔地利之便,理應有合作空間,對於傳統漁業轉型都應從長遠角度出發,共同來耕耘這塊良田,共享產業永續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