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你撿我丟 馬祖海洋永遠不會乾淨

  • 2015-12-07
 本報日前報導,東引中柱碼頭一隅,漂浮各式「在地製造」的保特瓶廢棄物,形成海上髒亂景象,不少鄉親看到這則新聞與照片都感到痛心,無法認同馬祖海洋遭到污染,特別是近年來地區推動多次淨灘活動,參與軍民撿拾清理岸邊垃圾十分辛苦,但卻有漁工、釣友可能在海上亂丟垃圾,破壞海洋景觀與生態,如果海上垃圾製造、清理的循環是你撿我丟,那麼淨灘活動永遠是做白工,馬祖的海洋不會有乾淨的一天。
 相對於陸上隨地亂丟垃圾,部分鄉親對於海上拋擲垃圾相對較為寬容,過去馬祖海域不論是軍艦、還是民間漁船都可以看到船員在海上拋擲垃圾,部分漁民認為原因是船上空間狹小,必須善加利用,沒有多餘空間放置垃圾,並且垃圾的氣味也會影響船上工作,同時海洋寬闊,隨手丟垃圾,應不會有什麼影響。但事實上,地區漁船、釣友出海都是近岸作業,垃圾製造量不多,所佔空間也不大,當天出返港,也不致會有臭味問題,因此漁工、釣友海上亂丟垃圾,完全是觀念與習慣的問題。為了保護馬祖的海洋生態,地區漁工、釣友應要改變過去的觀念與習慣。
 海上亂丟垃圾,會破壞馬祖的自然景觀與生態,海上垃圾是海洋的生態殺手,海中生物可能會被海上垃圾纏繞套住而死亡,或是誤食海上垃圾而喪命,學者研究結果指出,海漂垃圾會影響約有267種海洋生物,如海龜死亡,三成以上即與海上垃圾相關。另外一方面,馬祖近年推動觀光,美麗的海岸是我們重要的觀光資源,旅客來馬祖是希望能夠看到自然原始海岸景觀,而不是海漂垃圾,期望的是「藍眼淚」,而不是寶特瓶,漁民、釣友亂丟垃圾,對於地區觀光有負面效應,傷害馬祖的觀光形象。
 《海洋污染防治法》已於民國89年施行,海上亂丟垃圾是違法的行為,目前軍方已禁止將艦上垃圾直接拋入海中,鄉親應該也要開始改變觀念,不應該海上亂丟垃圾,根據《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若在海上隨意棄置垃圾,將處新台幣30萬到150萬元罰鍰,鄉親應要注意,避免受罰。
 根據學者統計,全世界的海拋垃圾約有5.25兆件,太平洋海面上垃圾帶估計有70萬到1500萬平方公里,目前海上垃圾的主要清理方式是使用航行船隻進行清撈,但費時耗源,成效又不顯著。解決海上污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從源頭做起,杜絕陸上垃圾流入海中,並且落實船上垃圾帶回陸上。期望鄉親重視海上垃圾污染問題,不在海上亂丟垃圾,共同保護馬祖美麗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