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相繼爆發的食品安全問題,使得傳統「民以食為天」視飲食為人生享受的樂趣轉變為保守,對諸多食品抱持戒慎恐懼的存疑心態,深怕一個不留意讓食材影響自己的健康。確保食品從農場到餐桌上都能安全無虞,不僅是消費者的期待,更是業者們的良心與責任。
邇來,許多國家相繼將食品安全列為治理上的重要政策願景,要求各食品業者應該將其資訊公開揭露,並不斷追蹤食材來源。像是英國於1991年通過強制性食物場所註冊辦法,食品業者均應執行登錄後始得營業;美國在2002年根據生物反恐法案開始執行食品處所登錄制度,強制國內外食品業者都需要登錄;澳洲國家食品標準法亦要求所有當地食品場所接受管理,將所有食品處裡細節通知主管機關等,食品訊息的透明化在在成為國際重要趨勢。畢竟,飲食是生活最基本的需求,必須藉由對業者資訊的掌控得以降低不必要的風險,使民生問題免於慌亂。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3、7條規定也指出,食品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以書面或使用電子憑證網路傳輸方式,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錄、變更登錄、廢止登錄及確認登錄內容之定期申報,並於每年七月申報確認登錄內容;第5條規定更進一步說明:食品業者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或內容申請登錄者,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從這些法令的規範不難理解,確保地區的食品能臻於安全無虞,除了業者本身的責任外,政府也扮演相當重要的關鍵。
公部門必須先行了解究竟我們在地食品供應者符合規定要登錄者有多少,實際已依規定登錄之廠商家數規模為何,針對未辦理者積極宣導推廣,督促共同將業者資訊妥適公開。這項政策的推動,但很重要的先決條件在於公部門必須用清楚而淺顯的方式,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美意以及登錄制度讓外界知曉,並協助與指導它們上手。儘管食品業者之登錄可採取電子方式傳輸,但考量到馬祖地區業者使用網路的普及程度不一,政府仍要提供合適資訊平台協助完成,不致因為對數位科技的不甚熟稔而讓這安全防護網破功,甚至使業者受到裁罰。
而食品安全不單是只有登錄就能達到理想,更得仰賴衛生單位不定期進行食品業者追溯追蹤。不論是食品的製造業或輸入業,要促進食材安全的最重要就是不定期去追查食品來源或去向的考究稽查,以確保每一道食材的處理都是合乎規定標準,方能在問題產生時了解原物料的來向與去向,迅速掌握問題並防止狀況的惡化。衛生人員在這項防護機制中扮演至為關鍵角色,攸關飲食品質的保證,容不得輕率馬虎。
台灣大學食品安全中心將於本月30日下午1時30分在介壽老人活動中心2樓辦理食品業者登錄諮詢服務,我們呼籲各食品業者積極與會,善用這次的平台了解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機制,並釐清疑惑;另隨著觀光人潮的增添,對食物需求量也倍數翻漲,也期盼公部門能打起精神,共同為食品方面做最有力的監督網絡,使消費者吃得安心、吃得愉快。
社論/食品安全需業者與政府共同攜手合作
- 201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