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與民間共創成功金擘典範

  • 2016-05-25
 馬祖南竿連江山莊BOT案日前召開公聽會,希望成功透過促參引進民間資金及經營創意,達到完成建設並提升共服務的雙重效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係世界潮流,各縣市也利用這種模式成功創造許多經營典範,財政部每年頒發金擘獎,便是希望激發政府機關工作團隊辦理促參案件之企圖心。
 根據我國在89年公佈的促參法,促參有很多不同方式,大家熟悉的BOT只是其中的一種,所謂BOT即以興建(Build)、營運(Operate)、移轉(Transfer)方式,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工程,係指政府規劃之公共工程計畫,經一定特許程序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及營運其中一部分或全部,並由民間機構於一定期限內經營服務,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民間機構應將當時所有全部營運資產,依原許可條件有償或無償概括移轉與主管機關。對於既有的公共建設,政府可透過OT(Operate-Transfer)方式,委託民間經營。此外,依照公共建設的特性,民間機構還可以透過BTO、BOO及ROT等不同方式參與公共建設。
 自促參法施行以來,政府協助許多民間機構投資公共建設,成功案件亦不在少數,91年起開辦的金擘獎,歷年選出的得獎案件均可作為投資人之參考,成功案例包括桃園機場航空營運中心及機場旅館BOT案、台北港貨櫃園區BOT案、台北車站交九轉運站BOT案、台灣鹽博物館OT案、高雄巨蛋BOT案等。
 過去曾獲得金擘獎的離島案例有金門縣立教養院,以OT方式促進民間參與經營委託專業服務案;還有大東山希望天地公司,參與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附屬水族館營運,每年以多元活動結合水族館及教育功能,讓遊客享有澎湖豐富海洋生態資源。去年則由全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經營之金門縣松柏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委託經營案獲獎,有效整合福利資源與醫療體系,協助解決長者照護及離島發展不均問題,創造顯著公益貢獻,其將服務置於利潤前之無私態度更實屬難能可貴,因此獲評審委員一致認可為上屆公益典範。
 每年金擘獎都會選出近10件成功案例,離島成功典範有限,主要便是自償性偏低讓外來投資者怯步,要吸引外來投資者先行投入資金,進行公共建設,必定是其精算簽約年限足以回收,這是相當專業的計算。馬祖的公共建設幾乎都是國家資源,近來因開放觀光,方出現委外招商的契機。
 連江山莊目前似乎朝向星級旅館方向規畫,建設內容包括大廳、餐廳、商店、會議空間、水療設施、健身房、海景套房、VIP套房等,並納入育幼院故事空間,在說明會中就有民眾直言投資金額超過三億元,鄉親集資難度較高,建議應該朝台灣或大陸招商,其實旅館業本來就不宜僅考量投資金額,建議應加入旅館業的經營能力要求。
 以台北為例,12區運動中心已經從OT進入倒ROT階段,在ROT中要求廠商必須投入一定的金額進行全館的整修,更替所有的運動器材設施設備,最重要的是必須提出一套有力的經營計畫,能夠說服別人有能力讓運動中心更有效營運。馬祖民宿不少,現階段確實開始有星級旅店的需求,而旅館經營有其專業要求,政府亦應透過此次的BOT案,為馬祖引進專業旅館經營業者,全方位的促進馬祖旅宿業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