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燈火漁船作業規範及早訂定

  • 2016-06-30
 最近地區漁民引進燈火船在夜間作業,雖然此種漁業方式地方尚無訂定詳細作業規則,但基於馬祖整體發展考量以及兼顧各行業生計發展需求,地方政府有必要針對類似的漁船作業訂定明確的規範,讓漁民生計與觀光發展「各取所需」。
 一艘高亮度的燈火漁船近年出現馬祖海域作業,這種漁法是利用集魚燈在夜間作業,可偏偏這段時間又是馬祖最重要的「藍眼淚」觀光季節,強烈的集魚燈照的海岸通明,讓「藍眼淚」美景因嚴重人為光害而大打折扣。中國人常說,寧可犯天條,不可犯眾怒,這艘漁船雖然在漁法上沒有明顯的違規,但夜間作業引起所有的追淚族和靠「藍眼淚」吃飯的相關業者群起撻伐,這就是犯眾怒,因為利益上的衝突,兩造之間的對立難免,此時政府主管部門必須權衡得失,在漁民生計與觀光發展之間找到平衡點。
 馬祖以「藍眼淚」為號召,今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遊客,所帶動的周邊商機更是驚人,「藍眼淚」生態觀光的生計食物鏈影響層面遠比一艘燈火船來的廣大,地方政府不可能為了一艘燈火船而捨棄最重要的觀光資源。根據中央漁業署規定,燈火船的作業規範由地方自行視需要訂定實施,現階段地區並沒有相關具體的規範,地方政府已經暫採柔性勸導的方式,希望這艘燈火船延後作業時間並儘可能遠離海岸線,但這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未來若有更多類似的漁船作業讓馬祖海面燈火通明,那「藍眼淚」觀光也不必再搞了。
 漁民生計要顧,觀光資源也要保,我們以澎湖縣在南面群島成立第六處國家公園為例,該區域長期以來是漁民作業下網重要的漁場,幾年前甚至吸引上百艘大陸漁船越界來捕魚,但政府基於生態保育與復育的立場,決定爭取成立國家公園保護區,同時禁止在區域內使用未經核准的漁具捕魚,只能從事潛水或釣魚等較溫和的水上活動,再配合國家公園嚴厲的執法,幾年下來已經成功讓這片水域達到物種復育的目標,這期間雖有很多靠下網捕魚的老漁民反彈,但政府透過輔導轉型,原來反對的聲浪轉而對政策的喝采。
 限漁轉型不僅是中央的漁業政策,也是世界的趨勢,馬祖地區正在這條轉型的道路上,面對區域內長年來受各種漁法掠奪而日漸萎縮的海洋資源,漁政機關不能再消極的只是勸導,反而要更積極介入設法找到最合理的途徑;燈火船不是不能作業,而是必須受到法規的節制,此時沒有明確的作業規範也讓漁民無所適從,因此相關的規範也要跟上腳步及早訂定。「藍眼淚」可預期將會是馬祖觀光資源的主力,馬祖不能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