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綠色環境的實踐-從禁用一次性餐具及瓶裝水開始

  • 2016-08-03
 臺北市政府宣布自八月一日校園全面採用環保餐具,不再使用一次性餐具,並且在校園內不販售瓶裝水,希望有效減少紙餐盒及保特瓶。在宣布記者會中,根據北市府內部統計,北市學校1年使用1294萬份免洗餐盒,高度相當於890座101大樓,瓶裝水每年使用140萬瓶,也等於660座101大樓,禁用效益驚人。但此項政策最重要的目的,是透過禁用政策及社會宣導的雙管齊下,先讓學生或公教人員潛移默化養成生活習慣,進而影響周邊親友,這不是臺北的事,而是生活在地球上每一位公民的責任。
 環保署推動限塑政策其實已經多年,91年起優先針對國內使用量較大之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等2項一次用產品,予以限制使用;但並未限制塑膠以外材質之購物袋及免洗餐具。95年7月1日起則推動公部門及學校之餐廳內食用餐禁止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進一步要求改用可重複使用之餐具。96年3月管制量販店及超級市場內用於包裝之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以進行減量,並逐年提高減量率目標。
 接續限塑政策之一次用產品減量政策,是由推動紙杯減量開始著手,96年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分2階段實施,規定政府機關、學校在辦理內部會議、開放空間、服務民眾場所、員工訓練機構及40人以下之室內會議,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其他場合及活動則以不主動提供為原則。
 因此臺北市此次所執行的政策,其實並非新政,而是在舊有的政策下強化落實,學校倘為中央廚房者影響不大,但不少國、高中設有熱食部就出現紙餐盒,因此在禁用政策下,也同步協助學校設置截油槽、補助不鏽鋼環保餐具及碗盤清洗水臺等配套措施,以利政策推動。另外,國人每年平均消耗100罐瓶裝水,所產生之碳足跡相對龐大,也因此將禁用瓶裝水納入規範,北市府也開始朝向增設飲水機,及啟動生飲台設置計畫。
 其實使用一次性餐具,雖有著極高的方便性,但是卻有耗費資源,並製造大量垃圾的問題,一般合格的一次性塑膠餐具中,聚丙烯的用量要占到70%到80%,用熱水一泡、微波爐一轉甚至食品的溫度稍高些,有害物質就會溶解在食物中,長期攝入會導致消化不良、膽結石以及肝系統病變等。如果餐具裡含有工業石蠟, 甚至可能致癌。另外一次性餐具對於環境的影響顯而易見的,其材質百年不會被分解的特性, 就是污染環境的原因。即使回收再利用,回收過程及再利用製程也是耗費水資源、油料、電力及其他能源的歷程,並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
 教育部為鼓勵校園推動環保教育,設有綠色學校計畫,環保局亦積極推動綠色生活,鼓勵店家申請綠色商店等政策,馬祖配合中央政策其實效果頗佳,校園及機關早已不見一次性餐具,惟公開宣示不失一種教育意義,為求便利大小活動中出現的瓶裝水,似乎也應該消失在活動中,馬祖垃圾必須打包外送處理,成本相較為高,馬祖每一位鄉親更應該有永續島嶼的觀念,落實在生活中的每一處,為下一代留下綠色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