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南竿獅子市場改建的南柯一夢

  • 2016-08-10
 南竿獅子市場補強工程爭取中央經費,行政院國發會以地方市場整建為地方政府自治事項,建議由地方政府優先自籌款項,如有不足再申請離島基金補助;言下之意就是要修市場請自己出錢,但在抱怨中央不支持這筆預算前,也必須捫心自問是我們自己讓大好改建機會在手中溜走,而南竿唯一的市場也只好再度以修繕方式,走向下一個40年。
 南竿介壽獅子市場自民國68年完工使用至今,早年因使用海砂情形嚴重,即便後來做過幾次的強化工程,但也難掩鋼筋外露、牆壁斑駁、漏水等的窘境一再發生;因此在民國98年經濟部傳統市場改善擴大內需計畫中,獅子市場才能脫穎而出爭取到經費,中央也支持南竿唯一的市場需要改善,在不斷的延宕中,三度保留預算讓南竿鄉繼續執行,在全國399個傳統市場改善完成後,南竿鄉獅子市場是全國唯一沒有完成的地點,最後在102年放棄並將補助款繳回國庫。
 南竿市場用地當初如何補償、如何分配幾乎不可考,為何有私人取得市場所有權也不得而知,因此公所當時在執行傳統市場改建時,僅能與現在實際擁有所有權之地主進行協調,包括鄉公所本身在內共十一戶的地主。第一次的延宕主因,是因為單一地主不肯簽署同意書,雖僅擁有該筆地號的19分之一所有權,但花了公所兩年的時間,才同意簽署改建的同意書,但也因此讓經濟部同意保留預算繼續執行。
 鄉公所為讓土地做更有效的利用及發展,因此規劃地下2層及地上12層的多功能目標建物,除二層作為市場使用,其他三樓以上,一層樓兩戶,共20戶,由地主可以以建築成本認購,並且依據地主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比例分配之,未達一戶者以一戶計畫,擁有較多土地持份者以二戶計算。
 然而這樣基本的分配原則,卻在一次一次的討論下失焦,有地主表示無償提供土地,還要自己拿錢買土地上的房子,既然如此何必要跟政府合作開發;更有地主以自己兩兄弟不同意只分配一戶,堅持分配兩戶,其他地主則群起效尤,你持份較低要增加一戶,那大家都要求增加一戶,後來分配二戶的要四戶,分配一戶者則要求兩戶,連鄉公所以最大地主身分擁有七戶認購權全部釋出,也無法喬得攏,四年多的努力化為虛有,最後只好撤銷改建案,犧牲公共利益不談,個人利益也消失無疑。
 在市場改建無望,原本補助款繳回的情形下,鄉公所依舊積極任事,畢竟老舊海砂屋的市場存在著安全上的疑慮,即便無法祈求新穎及窗明几淨的購物環境,提供鄉親安全無虞的環境仍是公部門的責任,無論中央單位是否補助,地方政府都有責任要修繕獅子市場。
 市場建物預計將採擴柱補強工法進行補強及修復,除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對樓板滲水、混凝土剝落、鋼筋鏽蝕等狀況,進行適當修復與保護措施,經費約需三千餘萬元,預計再使用40年。在獅子市場改建的南柯一夢清醒之後,除了必要的修復強化,我們也希望在馬祖推展觀光之際,相關工程必須考慮整體動線及環境品質,畢竟市場是民生之重要所在,也是觀光客必遊之處,安全與美觀兼具是必要條件。